2018年江蘇海安市部分學校招聘教師52人公告
海安市部分學校2018年秋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經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海安市部分學校2018年秋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2名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9月至2000年9月期間出生)。
3.大專學歷畢業生限海安籍生源或戶籍(戶籍落戶時間截止到本公告發布之日)。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招聘對象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招聘崗位
具體的招考人數、學科、資格條件等詳見《海安市部分學校2018年秋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附件,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1.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2.報名網址:http://www.haianedu.net(海安教育信息網)。
3.報名及照片上傳時間:2018年9月27日—9月29日(每日7:00-21:00),2018年9月30日(7:00—10:00)。
4.資格初審時間:2018年9月27日7:00—10月1日10:00。
海安市教育局根據應聘人員填寫的信息進行審查,對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有疑義的,注明缺失或需補充的內容,并要求其完善補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關佐證材料。報名時間截止后或資格初審通過后,均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從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初審通過后須在指定時間內到規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二)現場資格復審
由海安市教育局負責現場資格復審,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現場指導和監督。
1.現場資格復審時間:2018年10月7日(8:30-11:30,14:30-17:30)—10月8日(8:30-11:30)。
2.現場資格復審地點:海安市教育局老園丁活動中心一樓(海安市寧海南路24號)。
3.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下列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1張;
(2)本人身份證;
(3)學歷證書;
(4)教師資格證書;
(5)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通過資格復審方視為報名成功。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于2018年10月8日在海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haian.gov.cn)、海安教育信息網(www.haianedu.net)公布。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所填信息應與本人所持有效證件、證明材料等保持一致),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480×62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過100KB)。
2.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且必須與考場使用身份證一致。資格未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
3.應聘人員網上填報的信息與真實情況不一致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根據南通市物價局、財政局《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通知》(通價費〔2008〕52號)精神,向考生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對按規定參加面試的考生收取面試費100元/人。體檢費按實收取。
5.通過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到規定比例方可開考,招聘崗位開考比例詳見《崗位簡介表》。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由海安市教育局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jsnt.lss.gov.cn)、海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haian.gov.cn)、海安教育信息網(www.haianedu.net)進行公告。招聘崗位被取消的應聘人員,由海安市教育局負責通知,并允許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2018年10月8日(14:30-17:30)。
6.報考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四)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于2018年10月10日-10月11日登錄海安市教育信息網(www.haianedu.net)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逾期責任自負。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形式,由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安市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30%)和報考崗位應具備的專業知識(70%)(詳見《崗位簡介表》)。考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8年10月13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在海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海安教育信息網公告。
(二)面試
1.面試對象:從筆試合格者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招聘名額1∶3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末位同分全部參加面試,不足3倍的按實計算)。面試人員名單在海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海安教育信息網公告。
2.形式和內容:報考崗位代碼“01-13”的,面試采取說課形式,說課成績即為面試成績;報考崗位代碼“14-16”(幼兒園學前教育教師崗位)的,面試由說課和技能測試組成,技能測試內容包括彈琴(招考單位提供電子琴)、唱歌、跳舞、繪畫(簡筆畫,畫筆考生自備)等專業素質內容,按說課成績占60%,技能測試成績占40%計算面試成績。說課學科與筆試學科一致。
3.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為2018年10月14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4.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三)總成績計算
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計總成績(計算結果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五、體檢和考察
1.從面試合格者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招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仍不能區分時,取筆試專業知識成績高者)。考試總成績、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海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海安教育信息網公布。
2.體檢由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安市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體檢按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海安市教育局組織考察,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等。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本次招聘各階段均不實行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1.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海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海安教育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
2.對公示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一周內由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安市教育局組織部分崗位(同一崗位有兩個及以上招聘單位的)考生現場選擇聘用單位(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選擇聘用單位。未按時到現場或在現場未選擇聘用單位者,視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3.擬聘用人員由海安市教育局報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核發《聘用人員通知書》。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于擬聘用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辦結聘用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政策咨詢
本《公告》由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安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3-88820668(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13-88916477(海安市教育局)
八、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監督電話:0513-88910134(海安市紀委派駐第九紀檢組)
附件下載:海安市部分學校2018年秋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
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海安市教育局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