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紹興市上虞區事業單位招聘5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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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紹興市上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我區部分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紹興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堅持公開、平等、競爭和擇優原則,決定組織實施2018年紹興市上虞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8年紹興市上虞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6名。具體招聘的單位、崗位、計劃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2018年紹興市上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生;
2.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生,需在2018年9月27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以中國高等教育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為準)。
3.面向“大學生村官”的對象為:參加上虞行政區域內選聘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簡稱“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上虞行政區域內“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的,歷年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4.面向“大學生退役士兵”招聘對象為:上虞區戶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后參軍入伍,現已退役的人員;上虞區生源(指高考生源戶口地為上虞)被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應征入伍到部隊服役,退役后繼續復讀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境外、國外學歷學位須經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
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未畢業的專升本、碩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熱愛本職。
2.年齡18至35周歲(1982年9月27日至2000年9月27日期間出生)。
3.具有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具有雙專業的畢業生不能以輔修專業報名。
4.招聘崗位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要求的,統一截止到2018年9月27日止。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計算。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應聘。
7.在各類人事考試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并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應聘。
8.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不得應聘。
三、招聘工作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注冊及報名、資格初審、查詢并再次報名、繳費確認、下載并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復核、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8年9月19日9:00-9月21日17:00。
(四)繳費確認
時間:2018年9月26日9:00-9月28日17:00。
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可在網上報名系統辦理網上繳費,根據浙價費[2018]21號文件規定,繳納考務費100元(每科50元)。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確認的,視作自愿放棄報名資格。
報名繳費后,將根據報名情況,對部分崗位考生信息進行抽查核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對應聘考生涉嫌惡意注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一經查實按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繳費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該崗位已繳費的應聘人員可在規定的報名期限內改報其他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務費;不能改報其他崗位的將退還考務費。
(五)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在2018年10月24日-10月26日期間登錄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qssy.zjks.gov.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六)筆試
考試時間:2018年10月27日。筆試科目上午9:00-11:30為《綜合應用能力》,下午14:00-15:3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筆試方式、內容和作答要求詳見考試大綱(詳見附件2)。
應試人員必須按照準考證規定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且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通過上虞人才就業服務網(http://www.syjob.com.cn/)公布,考生也可在網上報名系統查詢。
(七)資格復審復核
資格復審復核對象根據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資格復審復核在面試前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復核由紹興市上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先復審后復核,復審與復核當場進行。經復核合格的人員才具有參加面試資格,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規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復核的視作放棄資格復審復核。
因應聘人員放棄資格復審復核或資格復審復核不合格而產生的缺員,按該崗位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可遞補人員將進行資格復審復核,經復核合格的遞補人員可領取面試通知書。因遞補人員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復核或經復審復核不合格而產生的缺員將不再遞補。
參加資格復審復核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與招聘崗位條件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境外、國外留學人員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身份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崗位,還應提交區委組織部門出具服務期的證明(格式詳見附件3);面向“大學生退役士兵”崗位,還應提供《退役士兵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需要提供工作單位證明;所有參加資格復審復核人員請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一張。若應聘人員為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委培生的還應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證明,不能提供的,視作不符合應聘要求。
(八)面試
時間為2018年11月17日。應聘人員按面試通知書載明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準時參加面試。未準時到達規定地點或不能及時提供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相關職位不遞補。
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不合格者不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結束后按一個職位,及時在現場公布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待面試結束后適時公布。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相等時,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如筆試總績仍相同,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者排列在前。
(九)體檢與考察
體檢對象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計劃1:1確定。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以及相關規定執行,行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考察參照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2013]2號)文件規定執行。
在體檢、考察中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產生的缺員在該崗位面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門戶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問題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報中共紹興市上虞區委組織部和紹興市上虞區人社局核準。公示期滿后,對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決定不予聘用的,缺額將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聘用后在本區最低服務年限應不少于五年。
四、注意事項
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2017年10月9日人社部第35號令)執行。
本次公開招聘的信息在下列網站公布:
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門戶網
(http://www.shangyu.gov.cn/)
上虞人才就業服務網
(http://www.syjob.com.cn/)
本公告由紹興市上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各招聘崗位報考所需資格條件及專業由各用人單位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將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招聘相關通知、成績、體檢、考察、公示等事宜將在上虞人才就業服務網(http://www.syjob.com.cn/)上公布。資格條件及專業設定等請咨詢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咨詢電話見招聘計劃表。政策業務咨詢電話:0575-82191179、0575-8122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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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紹興市上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中共紹興市上虞區委組織部
紹興市上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