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江北區2019屆優秀高校畢業生選聘30人公告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加快推進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建設,改善干部隊伍來源結構,引進、培養和儲備一批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所需的優秀人才,經研究,寧波市江北區決定面向2019屆優秀高校畢業生選聘高層次緊缺人才3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和辦法
選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校園發動、發布公告、學校推薦、網上系統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2019屆優秀高校畢業生選聘高層次緊缺人才。
二、選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選聘對象:(一)全國60所高校2019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全日制畢業生;(二)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名的國(境)外高校2018年3月31日至2019年9月30日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全日制畢業生;(三)本科階段為全國60所高校,研究生階段為國(境)外高校且2018年3月31日至2019年9月30日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全日制畢業生。
基本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從事黨政管理工作,事業心和責任感強,身體健康。
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以及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和獨立學院畢業生不列入本次選聘范圍。凡因違法違紀受過各種處分,或有相關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報考。
三、選聘崗位、人數、崗位職責、選聘專業及學歷(學位)要求和其他資格條件
詳見附件1。
四、選聘辦法和步驟
高校統一提供推薦學生名單,被推薦學生通過網上報名即可獲得參加寧波市第20屆高洽會“寧波市選聘高層次緊缺人才現場資格確認”的準入資質。符合條件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直接通過網上報名獲得參加寧波市第20屆高洽會“選聘高層次緊缺人才現場資格確認”的準入資質。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9月10日9時—9月14日上午12時
被推薦學生和符合條件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首頁,點擊左上角“寧波市面向2019屆優秀高校畢業生選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切換橫幅,查詢選聘公告并進入報名,然后按提示錄入信息并選擇報考崗位。請被推薦學生和符合條件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詳細填寫相關報名信息,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選聘所設條件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每位被推薦學生只能選報一個職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2.資格初審
時間:2018年9月12日9時—9月14日16時
此期間,選聘單位將根據60所高校提供的推薦學生名單和報名信息,對選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可以在查詢并再次報名階段改報其他崗位。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18年9月15日9時—16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1天內完成,再次審核的截止時間為9月15日16時。之后報名成功考生可隨時查詢報名結果,但未報名人員不能登錄系統。
4.網上系統報名成功的被推薦學生和符合條件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于2018年9月20日下午14時至17時攜帶相關材料到寧波市國際會議展覽中心2號館第20屆高洽會“選聘高層次緊缺人才現場資格確認”相應的用人主體和單位進行現場資格確認。資格確認之前,允許考生根據了解單位情況和報名數量現場更改一次報名崗位;現場改崗考生,在取得新報名崗位用人單位或用人主體確認后,到指定地點進行網上系統報名更改。
被推薦學生需要攜帶的確認材料有:“寧波市江北區選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報名表”、兩張二寸免冠照片(其中一張貼在報名表上)、身份證、已獲取的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現在讀學生證、學校推薦表等。在高校就讀期間表現優秀的可自愿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如學生干部、獎學金、獎勵、發表過的學術文章或其他在校期間獲得的榮譽等。符合條件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除了提供在國(境)外高校就讀期間表現優秀的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就讀證明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名參加選聘的2019屆優秀高校畢業生和符合條件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凡弄虛作假的,取消選聘資格。
5、同一選聘崗位的應聘人數與選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資格確認結束后,符合選聘條件的應聘人數和選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選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選聘。核減或取消的選聘崗位將在資格確定后在原渠道發布核減或取消選聘崗位公告。
對有與領導干部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應聘人員參加本部門(本地區)所屬事業單位或本單位選聘的,領導干部應當按《關于建立“三項制度”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進人的通知》(甬人社發〔2015〕177號)逐級落實事前報備制度。
資格確認通過者由用人單位現場發放考試通知。
(二)考試
本次公開選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按先筆試后面試的順序,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參加筆試考生請攜帶身份證、鋼筆或簽字筆(黑色);筆試卷面分數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筆試成績不帶入總成績。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學生,可直接進入面試。最終按面試成績確定選聘體檢、考察對象。筆試時間定在9月20日(周四)晚 19:30—21:00;筆、面試均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選聘人員的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考生憑身份證,按照《面試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對因放棄或規定時間遲到所產生的面試空缺面試名額不遞補。
2、成績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面試成績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面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江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察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體檢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或體檢結果不合格者淘汰。
體檢結束后,選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察。考察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等公務員錄用考察相關文件規定執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體檢或考察如有放棄,或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選聘崗位空缺時,由用人單位自行決定是否進行遞補,如遞補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考察結束,擬選聘錄用人員即可與江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簽訂就業協議。對簽訂就業協議并承諾不放棄的,在寧波市江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選聘錄用人員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聘錄用的,按期取得學歷學位后按規定辦理選聘錄用手續。擬選聘錄用人員接到招錄單位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選聘錄用資格。經過公示的擬選聘錄用人員無故放棄或逾期不報到被取消選聘錄用資格的,將錄入寧波市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
五、相關政策
1.選聘錄用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其中試用期3個月),納入事業編制人員管理。
2.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聘任不擔負領導職責的七級職員,碩士研究生聘任不擔負領導職責的八級職員。
3.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個聘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繼續聘用。
本次公開選聘咨詢電話:0574-87668183;0574—87652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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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選聘崗位、人數、崗位職責、選聘專業及學歷(學位)要求和其他資格條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