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屯昌縣委員會青少年事務社工招聘公告
根據屯昌縣第十三屆縣委常委會第38次會議精神以及《共青團屯昌縣委員會改革方案》(屯辦發〔2017〕106號)文件精神,核定共青團屯昌縣委員會政府購買服務員額青少年事務社工8名(詳細情況見下表)。為了貫徹落實改革方案要求,建立完善“團干部+社工+志愿者”工作體系,有力增強基層團的工作力量。經中共屯昌縣委和屯昌縣人民政府批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員額方式,聘請一批青少年事務社工到我縣各鎮開展共青團和青少年事務工作。共青團屯昌縣委委托屯昌金盾保安服務有限公司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青少年事務社工:
一、招聘名額及指標分配
聘用8名青少年事務社工。具體指標分配為:屯城鎮、新興鎮、坡心鎮、楓木鎮、烏坡鎮、南呂鎮、南坤鎮、西昌鎮各1名。
二、招聘范圍和崗位條件
(一)政治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服從管理,具有樂于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熱愛青少年事業,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
3.男女不限,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
4.已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5.認同社會工作價值理念,熱愛青少年事業;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專業水平;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優先考慮
1.屯昌縣戶籍;
2.中共黨員、共青團員;
3.在校期間,具有團委、學生會工作經歷的;
4.在屯昌縣范圍內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
5.具有2年以上社會工作經歷的;
6.具有海南省大學生志愿服務中西部計劃2年及以上服務經歷的;
7.取得社會學、社會工作、社區服務管理、心理學或法律等專業畢業證書的;
8.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
9.持有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資格證的;
10.持有心理咨詢師三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
11.持有教師資格證書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處分期限未滿或處于刑事處罰期間的;
4.有違反計劃生育行為的。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屯昌縣黨政網上發布公告,公告5天。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9月10日--9月21日
2.報名地點:屯昌金盾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3.聯系人:李俊 (聯系電話:13518024669)
4.公司聯系電話:67811233
5.地址: 屯昌縣金盾保安公司
6.報名者直接到報名點領取報名表報名,每個考生只能選擇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時須接受現場資格初審。
7.報名要求:報名者須提供如下材料:(1)戶口本、身份證及招聘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相關證件(以上證件均要求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1份,核原件收復印件);(2)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5張。報名時,以上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概不接受報名。
(三)工資福利待遇
被聘用的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試用期(一個月),合同期內月薪酬 2500元(含五險一金,勞務派遣公司40元管理費用)。并根據屯昌縣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工資。
附件:屯昌縣委員會職位表
共青團屯昌縣委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