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遼寧警察學院招聘博士學位專任教師公告
遼寧警察學院于2014年5月經教育部批準成立,是由遼寧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全省唯一一所省屬公安本科院校,肩負著為全省公安、司法等機關培養合格人民警察和培訓在職公安民警的重任。學校創建于1960年,1985年建立大專,1995年開始獨立試辦本科專業。建校以來,已經為全省公安、司法、安全等系統培養了3萬多名優秀警務專門人才,畢業生已經成為全省各級公安、司法機關的業務骨干,在維護遼寧社會穩定、建設法治遼寧工作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事廳關于印發<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遼人發〔2007〕1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社廳轉發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遼人社發〔2011〕9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政府機關公務員和省政府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權限的通知》(遼政辦發〔2017〕61號)等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博士學位專任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和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均可報名應聘。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覺悟,遵守憲法和法律。
2、忠誠公安教育事業,敬業精神強,能夠做到管理育人、為人師表。
3、符合招聘崗位要求和人民警察招錄的基本條件。
4、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9周歲,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人員不超過45周歲。
5、應聘者的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日期為報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畢業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獲得國家教育部認證。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
(2)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社團人員被開除、辭退或限期調離的;
(3)組織或參加非法組織、邪教、有害氣功組織以及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相關活動的;
(4)曾受過行政拘留以上處罰的;
(5)曾受記大過以上處分或者受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6)本人、父母、配偶或子女具有外國國籍或者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的;
(7)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清楚,檔案難以準確認定的;
(8)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9)本人有6個月及以上非公派海外留學經歷、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驟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員崗位信息在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gov.cn)和我單位官方網站(www.lnpc.cn)上統一發布。
(二)報名
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9月14日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需下載填寫《遼寧警察學院專任教師崗位應聘人員簡歷表》(附件1)并附相關佐證材料發送至郵箱lnjcxyzzrsc@163.com進行報名,要求文件名稱和郵件主題均為“姓名+所報崗位”,不按規定發送或提供材料不全者將不予受理。佐證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證件;
2、所有學歷教育階段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成績單;
3、應屆博士畢業生,需提交就業推薦表或在學證明;
4、相關資格證書或職稱證書等;
5、相關成果獲獎證書、已發表論文著作等;
6、其他佐證材料等。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報名者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如發現材料虛假者隨時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
我單位將嚴格按照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報名資格進行審查確認。主要審查報名者提供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資歷和其他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四)考核
面試考核包括試講、學術評議、外語水平測試等內容,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試講采取課堂講授方式,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教學水平、教學能力等進行測試;學術評議主要是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全部科研成果進行評價;外語水平測試采取現場提問的形式,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外語聽說能力進行考核;整個面試考核時間為20分鐘。試講題目和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及心理測試
試講和專業測試均合格后,安排應聘人員體檢及心理測試工作。體檢在指定的市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應聘人員統一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心理測試。體檢及心理測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員名單。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質、學習表現、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及人事檔案審核。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與錄用
擬聘用人員信息統一在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gov.cn)和我單位官方網站(www.lnpc.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疑義人員辦理備案手續。對于公示有疑義的人員,我單位將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初次就業簽訂 3 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為 12 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關待遇
此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人員,一經錄用,享受遼寧省事業編制人民警察相關待遇。專任教師崗位的博士享受安家費3萬元、科研啟動資金3-10萬元(按學院科研管理相關制度執行)。
六、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應聘人員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其他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應聘人員在報名到擬聘人員公示(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等)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我單位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3.在招聘期間,應聘人員如不按規定參加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辦理有關手續等,視為自動棄權。
4.在體檢和考察環節,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學校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僅遞補一次,并報請省教育廳、公安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審核。
5.應聘人員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以及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如果已經聘用的,解除聘用關系。
八、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報名咨詢電話:0411-86729530
紀律監督電話:0411-86729698
附件2:遼寧警察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具有博士學位專任教師計劃信息表
遼寧警察學院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