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東臨沂費縣公益性崗位招聘就業困難人員8人公告
2018年費縣公益性崗位招聘就業困難人員公告
根據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魯人社發〔2013〕23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的通知》(魯人社辦發〔2014〕119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面向全縣公開招收8名就業困難人員,從事輔助性、非營利性、臨時性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類的公益性崗位。
一、報名條件
(一)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并經認定的下列就業困難人員:
1.城鎮大齡就業困難人員(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
2.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
4.殘疾人;
5.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
6.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特困畢業生。
(二)具有費縣現轄區常住戶籍或費縣現轄區域內生源。
(三)熱愛工作,有較強敬業精神,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無違紀違法行為。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一)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6人,從事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基層文化科技服務、基層公共設施管理與環境維護等工作;
(二)其他就業困難人員2人,從事基層公共設施管理與環境維護工作。
三、報名材料
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報名時須下載并填寫附件1:《臨沂市就業困難群體公益性崗位就業申請登記表》(一式三份),并攜帶本人身份證、《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戶口簿(戶主頁、本人頁、索引頁)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一寸彩色照片4張等相關證件和材料。其中:
1.屬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的還需提供其他家庭成員的《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2.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明;
3.屬殘疾人的需提供《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4.屬單親撫養未成年子女家庭的還需提供能證明單親狀況的相關材料;
5.屬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的還需提供附件2:《臨沂市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審核認定表》(關于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認定詳見附件3),畢業證、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認定材料。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時間: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報名地點: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服務中心二樓就業指導科(費縣勝利路6號)。
(三)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等相關知識,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如果就業困難人員報名人數等于或小于招用計劃的2倍將不再進行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環節。
(四)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達不到招聘計劃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如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則依次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考察人選。
就業困難人員如果因報名人數等于或小于招用計劃的2倍未安排筆試而直接進入面試環節的,以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招聘人選。
五、崗位管理和工作期限
公益性崗位實行“誰使用、誰管理”的工作機制,公益性崗位的工作期限為:除自首次上崗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本人年齡以身份證為準)的工作至法定退休年齡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六、工資待遇
公益性崗位月工資1800元,并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公益性崗位開發單位,在合同期限內可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標準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1550元),社保補貼按單位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部分)。不足部分由用人單位自籌解決。合同期滿解除勞動關系,個人自主擇業。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七、紀律與監督
招用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格工作紀律,增強透明度,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報名咨詢電話:0539-21102550539-2110221
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費縣財政局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