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泉州洛江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招聘7人公告
洛江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輔助從事城市管理工作。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執法中隊協管員6名。崗位條件如下:
1.男性;
2.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專及以上學歷(學歷必須在截止報名前取得);
4.退伍軍人學歷不限;
5.泉州戶籍。
(二)派駐社區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輔助人員1名。崗位條件如下:
1.女性;
2.應屆畢業生;
3.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學歷必須在截止報名前取得);
4.社會工作專業;
5.泉州戶籍。
二、報名方式和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一)報名地點:
洛江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辦公室(洛江區萬安街道辦事處萬福街輝華大廈四樓),聯系人:小王,聯系電話:28026256。
(二)報名時間:
2018年8月27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三)報名時須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報名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退伍軍人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張。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后留復印件。
2.報考者也可委托親友代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責任由委托人承擔。
3.報名者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應的責任。
三、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面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四、體檢
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職位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一)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體檢缺席者,取消體檢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
(二)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個人支付。
(四)體檢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職位,可在報考該職位的報考者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考核
(一)體檢合格的考生為考核對象,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核。
考核開始時,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應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shixin.court.gov.cn/)核實考核對象有無失信被執行情況。報考者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職位按面試成績進行遞補。
六、聘用
(一)對擬聘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經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受聘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5日內不辦理手續的,視同自動放棄,不再遞補。
(二)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其他
(一)工資福利待遇:工資按照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標準執行,并享受“五險一金”。
(二)在職考生需在體檢前提供工作單位擬同意調動、辭職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
(三)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否則后果自負。
泉州市洛江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