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金華市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招聘2人公告
金華市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是共青團金華市委下屬的民辦非企單位,是共青團服務社會和青少年參與社會實踐的平臺。因事業發展需要,向全省招聘全日制合同用工專職工作人員。招聘細則如下:
一、招聘崗位:活動主管。
二、招聘名額:2名
三、用工性質:全日制合同用工。
四、應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工作事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職業道德;
3.在校及工作期間業績突出,具有較強的專業能力、活動策劃以及組織管理能力;
4.符合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學歷、年齡、專業條件。
(二)專業條件:
5.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可適當放寬學歷要求);年齡在35周歲以下(計算日期截止至2017年12月10日);有社工證或教師資格證優先。其他條件詳見附件各崗位具體要求。
五、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與地點。報考人員在8月20日—9月7日到金華市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雙溪西路108號)報名。
2.報名要求。報考人員如實填寫《金華市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全日制(合同用工)工作人員招聘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可在共青團金華市委網站下載),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并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在線生成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2)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能體現業務成果、業務水平的證明材料、各類獲獎或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5)近期免冠1寸彩色正照2張。
報名資料除原件外不退回。報考人員應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2、資格審查
按照報名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初審,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查合格的(電話另行通知)準予參加考試。如本次招聘中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低于招聘崗位人數的2倍,則取消該崗位招聘(研究生學歷或特殊專業人才除外)。
六、考試辦法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關注共青團金華市委網站公告。
1.筆試(滿分100分):按40%計入綜合成績。筆試采取閉卷形式,考試內容為校外教育綜合知識及專業知識。
2.面試(滿分100分):按60%計入綜合成績。重點測試報考人員專業業務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素質。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3.綜合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為70分,綜合成績不合格者不進入考察、體檢環節。
七、考察、體檢
1.考察: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綜合成績并列第一,則面試成績高分者列為考察對象)。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出現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高低進行遞補。考察合格,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
2.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高低遞補進行再考察、體檢。
八、公示、聘用
1.經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報團市委批準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對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者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在接受聘用前須與原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2.聘用人員需經一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的待遇按單位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單位相關規定辦理報批手續后,雙方繼續履行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初聘期限為一年。
九、工資待遇和工作時間
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政策,依據《金華市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全日制編外教職工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落實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等待遇。
工作時間:每周五天工作制,雙休日輪流值班。
十、咨詢聯系方式
電話:89000668 郭老師。
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熱誠歡迎廣大有志于青少年社會工作,專業素質過硬、身體健康的各類人才前來加盟,共創美好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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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金華市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全日制(合同用工)專職工作人員崗位招聘要求.doc
2、2018年金華市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全日制(合同用工)專職工作人員招聘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