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永州雙牌縣教師招聘公告
雙牌縣2018年度第二次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為及時補充我縣中小學教師力量,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中小學教師。為做好全縣第二次教師招聘工作,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14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雙牌縣2018年第二次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
1、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熱愛教師職業,具有奉獻和團隊精神;
2、初中教師符合應聘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證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3、初中教師為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教師為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 普通話等級為二乙及以上;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勝任招聘崗位工作。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曾在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
(5)本縣在編或在崗教師;
(6)其它不適宜從事教師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及資格審查(2018年8月14日—2018年8月16日)。報名應聘人員從雙牌縣新聞網、雙牌縣政府網、雙牌發布、雙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或現場領取《雙牌縣2018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考教師報名登記表》、《考生誠信承諾書》。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職位表,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并將本人攜帶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3張一寸免冠彩照)到雙牌縣教育局五樓小會議室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小組由紀檢監察、人社、編辦、教育明確專人組成),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方可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且妥善保管準考證,后期相關環節均需提供)。
委托他人代理資格審查事項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書寫的委托書。報考人員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1個崗位。
(2)各崗位擬招聘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的比例達到1∶3方能開考,未達到1∶3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達不到1∶3的取消招聘職位或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報市人社局批準后降低開考比例。
(3)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隨時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⑷報考人員報名表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責任自負。委托人代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應聘者本人填寫,由應聘者本人承擔責任。
⑸應聘者自報名至擬聘用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及時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試教,各占總成績50%的比例(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總成績相同的,按試教成績進行排名。具體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1、筆試。筆試為閉卷考試,考試內容為相應學科專業知識,成績滿分100分。由縣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聘請人員統一命題、制卷、閱卷,并負責考試考務工作。筆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成績發布在雙牌新聞網、雙牌政府信息網和雙牌發布。
2、試教(含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試教人員,若因人放棄參加試教,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一次等額遞補,如出現末位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并入圍面試。面試對象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核減招聘計劃;核減計劃后試教對象仍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試教對象。試教成績滿分100分,試教前公布教材,考生在試教前30分鐘抽簽確定試教章節,學校提供相應的教材。試教前30分鐘抽取課題,試教時間15分鐘,不低于10分鐘,考生將準備的授課內容進行現場講授,由考官根據試講說課情況給出分數并當場宣布。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3、計分:試教結束后,按照筆試、試教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考生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匯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公布在雙牌新聞網、雙牌政府信息網和雙牌發布。
(三)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綜合分數低于70分的不確定為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取試教成績高的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招聘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可在三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對因應聘者本人自動放棄或非因組織原因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等原因產生的職位空缺,根據缺額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一次等額遞補。體檢結論分合格與不合格。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核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等額遞補。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考核結束后,將考核結果形成書面材料。
(五)公示
根據筆試、試教、體檢和考核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招聘信息發布的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聘用人員由雙牌縣教育局法定代表人與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新聘用人員按照國家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期轉正定級;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見,報聘用審批機關批準。轉正后五年內不得調動。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擬聘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或其他情形導致招聘崗位空缺時,應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據應聘者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一次等額遞補。
四、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縣教育局和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實行回避。
(二)雙牌縣2018年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社會和上級監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堅決按有關規定懲處以下違紀違規行為: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違反招聘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規定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746—7729730 ,13874359386 (唐)公開招聘工作監督投訴電話:雙牌縣教育局監察室:0746—7726702,17707465257(盤)。
雙牌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