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成都大邑縣人民法院招聘審判輔助人員10人公告
大邑縣人民法院關于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法院編外審判輔助人員的公告
為切實解決大邑縣人民法院編外審判輔助人員欠缺的現狀,結合法院工作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大邑縣人民法院編外審判輔助人員,現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名額及性質
單位:大邑縣人民法院
崗位:審判輔助人員
名額:10名,其中書記員8名(從事有關刑事、執行等工作較適合男性)、法警2名(男)
性質:聘用合同制(編外聘用人員)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自愿從事法院書記員工作;
(3)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殘疾、重聽、口吃、色盲和慢性傳染病;
(4)年齡20周歲以上(1998年7月15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8年7月15日后出生)(有法院工作經驗者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3年7月15日后出生);
(5)文化程度: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中法警若為退伍軍人可放寬到高中或中專學歷;
(6)法警身高在1.7米以上,雙眼視力在4.8以上或矯正視力5.0以上;
2.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因違法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18年8月3日-8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3.報名地點:大邑縣人民法院 政治處(329)。
4.資格審查:報名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報名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及1寸免冠近照3張(含電子版照片)。報名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筆試。
5.要求: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若發現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總成績的50%。
1.筆試
(1)筆試時間:2018年8月17日(星期五) 。
(2)筆試地點: 見《筆試準考證》。
(3)內容:筆試分為《法律基礎知識》考試與計算機操作兩部分,各占50%分值。其中《法律基礎知識》為書面試題;計算機操作是指在計算機上完成與職位相關的測試。具體內容為:①庭審片段現場聽打,聽打錄入漢字達到90字/分鐘,錯誤率2%以下;②office辦公軟件操作、電子郵件收發、公文寫作。
(4)要求:筆試時須帶本人準考證及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臨時舊版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5)筆試成績將于2018年8月22日-8月24日在大邑縣公眾信息網(http://www.day.gov.cn)公示。
2.面試
(1)面試比例: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2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人選。進入面試人員請于2018年8月25日-8月26日到大邑縣人民法院 政治處(329)領取面試通知書。
(2)面試時間:2018年8月27日,面試地點:具體安排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成績將于2018年8月28日-8月30日在大邑縣公眾信息網(http://www.day.gov.cn)公示。
3.成績計算
考試成績計算方式為:
1、筆試成績=(《法律基礎知識》+計算機操作)×50%
2、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五、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額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總成績相同(折合分數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按面試成績排序(若面試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排序)。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在大邑公眾信息網(www.day.gov.cn)公布。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合格的,公示合格后予以錄用;體檢不合格、不能作出結論或未完成所有體檢項目的,不予錄用,缺額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按照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對擬聘人員公示3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出現的崗位缺額不再遞補。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1.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到大邑縣人民法院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擬聘人員上崗后,按照《勞動法》與大邑縣人民法院簽訂勞動用工合同,按《勞動法》和有關規定進行考核管理。
3.薪酬待遇:按縣法院現有聘用人員工資標準執行。
八、錄取后遞補
從錄用之日起一年之內,若錄用人員有離職者,可按本次考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九、紀律和監督
為保證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舉報電話:大邑縣人民法院紀檢監察室 028-88208391)。
咨詢電話:028-88210710
大邑縣人民法院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