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內蒙古滿洲里市教育系統招聘教師34人簡章
滿洲里市2018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教師隊伍建設,滿足教學需要,經市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34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中小學招錄教師須具有國家統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且專業對口。年齡在35周歲(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取得碩士、博士學位或獲得地區級學科帶頭人稱號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報考專業以全日制本科第一學歷所學專業或研究生對口專業審核報名;
4.根據自治區相關政策,服務期滿的項目人員(即“三支一扶”志愿者、特崗教師、人才儲備、西部志愿者、社區民生志愿者、大學生村官)、蒙漢雙語人員以及大學生退役士兵可報考定向崗位。項目人員須同時滿足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5.蒙漢雙語崗位為大學期間蒙古語授課考生報考;其他中小學教師崗位為漢授考生報考。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在校生;
3.試用期內已列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未滿服務年限及試用期內的公務員;
5.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應聘人員不得應聘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職位
具體應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滿洲里市2018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需求表》。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通過滿洲里市人才網(網址:www.mzlsrc.com)進行發布。
(二)報名
1.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滿洲里市人才網(網址:www.mzlsrc.com)。報名時間:2018年8月7日09:00至8月11日12:00。
2.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報考者須先在報名網站上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然后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表》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白色背景,照片格式應為jpg格式,20Kb以下,照片大小寬約110-150像素,高約140-210像素),照片必須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則將無法通過審查。
3.報考者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科和研究生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以及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簡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工作等),時間不得間斷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寫報名信息的,審核不予通過。
報考者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后,應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載打印自動生成的《滿洲里市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報名信息表(教育系統)》(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此表一式二份)并認真核對每一項信息,發現錯誤請及時修改。(特別提醒: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
4.請報考者務必仔細閱讀報考資格條件和要求。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每位報考者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報考者應仔細閱讀招聘實施方案,所填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范,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報考者的報名序號是確認是否成功報名、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特別提醒:請考生選擇好職位及早報名,防止后幾天出現網絡擁堵情況,影響報名)
(三)資格初審
1.報考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審核結果在報考者提交報名信息后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在報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寫個人資料或上傳照片等原因導致資格無法審核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為2018年8月8日09:00至8月11日17:00。
(四)報名確認
1.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登陸網站查詢報名結果,并于2018年8月9日9:00—2018年8月12日12:00前到滿洲里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現場繳納報名費,即完成報名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時報考者須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或護照)與《報名信息表》二份。報名費標準按照自治區相關標準執行。
2.公共科目筆試缺考的人員,不予退費。對弄虛作假者,情節嚴重的,將取消錄用資格。
(五)公共科目開考比例
報名截止后,招聘崗位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的比例達到4: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考錄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可做適當調整。“定向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將該崗位的招錄名額調整到相應的普通崗位。
(六)公共科目筆試打印準考證時間
繳費成功的報考者須于2018年8月14日9:00—8月17日9:00前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四、考試
考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測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專業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不劃定復習范圍,不指定參考書目,不組織或委托第三方舉辦任何培訓。
(一)公共科目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滿分100分。蒙漢雙語崗位的公共科目筆試為蒙文制卷,要求報考者用蒙文作答;其他崗位試卷均為漢文制卷,要求報考者用漢語作答。對不按規定語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2.公共科目筆試主要考查考生對教育工作的職業認知度,對教師職業道德的理解,對教育法規的掌握,考查考生運用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教學理論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查考生書面語言組織及語言敘述能力;
3.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2018年8月17日,詳細考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4.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后,考試成績和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滿洲里市人才網上公布。
(二)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的確定。從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報考人員中按照報考人員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3:1的比例(進入專業測試環節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并列的應聘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出現不符合報考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問題的,一律取消其進入專業測試的資格。取消資格后空出的崗位,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遞補后,仍達不到專業測試開考比例的崗位,經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適當降低比例,降低比例后該專業考生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專業測試所有考生的平均成績;
3.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報考人員,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專業測試資格;
4.資格復審時間:2018年8月20日—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復審地點:滿洲里市建設大廈3樓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5.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報考人員須攜帶二代身份證(或護照)、戶口或公安局生源地遷出底冊、畢業證和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非應屆畢業生參加資格復審前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蒙漢雙語崗位考生除上述證件外還須持以下證件之一(原件及復印件):標注蒙古語授課的畢業證;標注蒙古語授課的就業報到證;標注蒙古語授課的學籍檔案。
6.參加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
7.專業測試時間及地點在報名網站另行公告。
(三)專業測試
1.專業能力測試滿分100分。專業能力測試主要測試與崗位相適應的基礎專業知識、專業素養和專業技能。測試方式為面試說課。
面試說課主要考查考生教材分析、教法理解、學生認知、語言表達、板書設計等綜合素質,以能夠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為標準。其中,蒙漢雙語崗位考生須用漢語說課,美術、體育崗位須展示專業特長、專業技能(所需器具由考生自行準備)。
2.進入專業測試環節人員應在指定時間和地點按時參加考試。沒有按時參加考試的,取消考試資格。考生主動放棄考試出現名額空缺的,經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依次等額遞補。
3.專業測試考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滿洲里市人才網。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應聘人員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40%+專業測試成績×60%。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應聘人員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2.5分)×40%+專業測試成績×60%。考生總成績中末位出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五)體檢和考察
1. 體檢。專業測試結束后,按照職位招聘人數和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
體檢應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以及《教師資格條例》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體檢的、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資格。
2. 考察。體檢工作結束后,進入考察程序的考生須提供個人檔案、就讀院校、實習單位或所在社區及公安部門出具的考察材料。考生因檔案問題、違法違紀等行為受到相關處分的,取消聘用資格;因不能提供相關個人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
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成績排名情況,按招聘崗位數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滿洲里人才網和市人才交流中心公示欄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七天。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招聘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考生聘用資格。
(七)聘用和待遇
1.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錄用資格。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2.考生聘用根據報考崗位數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如考試總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用。
3. 招聘工作結束后,因考生違紀或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名額空缺的不再進行補錄。
4.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間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五、紀律和監督
1.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機構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2.為強化報考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3.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在整個招聘過程中,考生《報名信息表》填寫的個人聯系方式務必保持暢通,若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在資格復審、遞補、重要事項通知等環節出現未能聯系上考生的情況,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5.本次招考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6.招聘工作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布等事宜,將在滿洲里市人才網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陸網站查詢。
7.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
報名咨詢電話:0470-6231376
技術支持電話:0470-6234572
監督舉報電話:0470-6262010
未盡事宜由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