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海玉樹州招聘第二批初、高中教師91人簡章
來源: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
2018-08-03 17:11:38
2018年玉樹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第二批初、高中教師簡章
根據《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青人社廳發〔2015〕80號)和青海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年全省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人員招聘總體方案>的通知》(青政辦〔2018〕33號)文件要求,經玉樹州人民政府同意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 2018年玉樹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第二批初、高中教師9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使招聘政策、程序、方法和招聘結果“四公開”。
2.根據省人社廳、教育廳、編辦、財政廳《關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學教師、特崗教師招聘工作的通知》青教師〔2018〕28號文件要求,報考此次教師招聘崗位的應依法取得教師資格的規定。考生所學專業和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必須與報考學科的崗位一致或相近。
3.每位報名考生只限報一個崗位。報考者對相關證件的真實性負責,若有偽造者,經查實,將取消其資格。
4.此次招聘崗位數與參加筆試考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筆試成績中的 “專業科目”成績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方可進入下一環節;筆試單科缺考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5.此次招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面試成績須在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6.若遇到考試總成績并列時,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聘用人員;筆試成績相同時,以“專業科目”成績高低確定聘用人員;“專業科目”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聘用人員。
7.報考此次教師需懂“康巴語”要求的崗位,考生須在報名結束后進行“康巴語”口語測試;測試合格者方可參加筆試考試;測試不合格者考生可改報我州本次招聘計劃中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未參加測試者,視為放棄報考資格。
8.“臨聘教師”在資格審查時須提供《臨聘教師證明》,必須是2013年6月19日至今還在崗的,2013年6月19日之后聘用的臨聘教師不予認可。
9.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特崗教師)應當嚴格履行聘用合同期限,報考前須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參加招聘。在現場資格審查時須提供由用人單位和同級主管部門開具的同意報考書面證明及相關材料,落款時間必須是2018年8月6日之前,之后開具的相關證明不予認可并取消其招聘資格。
10.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條件者,即取消招聘資格。
二、招聘崗位和招聘范圍
(一)招聘崗位
初、高中教師崗位91個(其中:面向全國招聘崗位11個、面向全省招聘崗位66個、面向全州招聘崗位14個)。具體招聘崗位見《2018年玉樹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第二批初、高中教師崗位計劃表》。
(二)招聘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崗位報考人員不受身份、地域限制,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名;面向全省招聘的崗位,需具有本省戶籍(落戶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31日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畢業生、在本省服務的各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本省臨聘教師和應由本省安置但未安置的退伍士兵;面向全州招聘的崗位,需具有本州戶籍(落戶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31日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務的各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本州臨聘教師和應由本州安置但未安置的退伍士兵。以上條件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具備適應高海拔艱苦地區工作的身體素質。
4.年齡為35周歲以下(考生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工作第一日,即1982年8月6日后出生的)。臨聘教師年齡放寬至45周歲(即1972年8月6日后出生的)。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本次的招聘考試: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四、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程序按照發布招聘信息、報名和資格審查、康巴語口語測試、筆試、現場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步驟依次進行。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8年8月3日通過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玉樹州政府網公開發布。
(二)報名及網上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報名工作采取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繳費和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8年8月6日9時至2018年8月10日18時;修改信息時間為2018年8月6日9時至8月11日18時;繳費時間為2018年8月6日9時至8月12日24時;報名調劑只針對康巴語測試不合格人員,其他崗位不予調劑,調劑時間2018年8月14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報考人員請登錄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詳細閱讀網上報名須知及考生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認真按照操作步驟完成報名工作。
(三)“康巴語”口語測試
“康巴語”口語測試時間:2018年8月13日(星期一)下午3:00分;測試地點:玉樹州人民政府行政中心(玉樹州人社局);主要測試考生“聽、寫、說”能力及是否能用康巴語與考官進行正常交流。
(四)筆試考試
1.考試總成績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筆試占總成績的60%,面試占總成績的40%。
2.筆試時間擬定于2018年8月25日(星期六),具體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專業科目”兩門,各占筆試成績的50%。筆試試卷每門分值為150分,面試分值為100分,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及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
(五)面試考試
1.具體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2.面試采取講課的方式進行;音樂、美術、體育專業以講課(備課)和學科專項技能測試方式進行。
(六)資格審查
1.筆試成績公布后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筆試總成績并列的考生可一并進入資格審查及面試環節。進入資格審查的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準考證、戶口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報考崗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審查中出現的不合格及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2.進入面試遞補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后仍有面試名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對進入面試且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公示。公示期無異議的考生,發給面試通知書。進入面試的人員,憑身份證、《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審核表》、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七)體檢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計劃聘用人員的體檢、政審并再次進行資格審查。對舉報、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有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則從達到符合該崗位報考條件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對審查合格的人員,由州人社局統一組織到指定的具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定執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招考領導小組指定符合條件的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并作為最終的體檢結果。體檢費按醫院規定收取,自行體檢者無效。對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八)考察
考察(政審)時除對考生基本的政治條件、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個人誠信情況審查外,要突出考察考生在反分裂反滲透斗爭中的政治態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對曾有參與打砸搶燒、聚眾鬧事、組織煽動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要進行重點審查,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向有關部門報備。
(九)公示
經筆試、康巴語測試、面試、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和玉樹州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報考人員在體檢、考察、公示期間主動放棄或公示無異議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將影響今后參加全省和全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十)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后,沒有舉報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取消其聘用資格。出現名額空缺的,則從達到符合該崗位報考條件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考生無法聯系或自愿放棄的,不再遞補。經公示后無異議的人員,由州人社局和州編辦辦理聘用手續。新聘用人員嚴格實行聘用制度,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范圍,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加分政策
1.在統一組織的考試中,報考民族地區或少數民族事務類崗位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專業技術崗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筆試成績加5分。對父母有一方現在六州工作(或現戶籍在六州)滿3年的漢族考生,報考自治州及以下事業單位崗位的,筆試成績中按以下規定加分:滿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滿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滿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滿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滿20年及以上的加5分。臨聘教師報考縣(市)區及以下中小學校教師崗位的筆試成績加5分。以上各項加分累積不超過5分。
2.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少數民族考生無須到現場進行加分審核)在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后,須攜帶身份證及相關加分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于2018年8月20日到玉樹州人事考試中心(玉樹州行政服務大廳27號窗口)進行現場加分條件審核登記,逾期未到現場加分審核登記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二)學歷和專業的認定
1.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須持有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2.招聘崗位中的所需專業是指通過考試取得專業學籍,并完成學業畢業的專業,在高等院校取得的學位證書和所學的輔修專業不視為招聘崗位所需專業。
3.進入面試前所有考生的學歷證書都要在教育部“學信網”統一驗證。若其學歷在“學信網”無法驗證的,考生要提前聯系畢業院校解決或直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辦理完成網上學歷認證。
(三)專業(學科)劃分
中小學教師招聘的專業要求按大類設置,招聘崗位類別專業劃分參照《青海省公務員招錄專業設置分類參考目錄》(簡稱《目錄》)。《目錄》為包括的學科中,“科學”包含專業類別為:物理、力學類,化學化工類,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信息技術”包含專業類別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通用技術”包含專業類別為:物理、力學類。
(四)教師資格要求
1.取得高中教師資格的可報考高中及以下學段該學科崗位;取得初中教師資格的限報初中學段該學科崗位。
2.關于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其它”的,應由認定機構出具其它學科具體所指學科的證明,考生按證明對應學科進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時應攜帶證明原件。
3.關于非英語專業(如俄語等),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外語”的,非英語專業的外語類專業畢業生,其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外語”者,應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外語”的語種證明,考生按證明進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時應攜帶證明原件。
(五)“臨聘教師”,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中小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青發〔2013〕12號)下發前已經被我省公辦中小學校聘用,并且報名前還在崗的臨聘教師。臨聘教師身份證明須按全省統一的格式(見報名附表)填寫完整,并到學校及教育主管部門審核蓋章確認。
(六)公開招聘期間,考生應當隨時登錄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玉樹州政府網(www.qhys.gov.cn)及時了解招聘全過程的有關通知要求。
六、本簡章未盡事宜由玉樹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玉樹州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2:青海省公辦中小學校臨聘教師證明
玉樹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玉樹州教育局
2018年8月3日
報名咨詢電話:
玉樹州人社局事管理科: 0976--8826922
玉樹州教育局人事科: 0976--8826865
玉樹州人事考試中心: 0976—8833088
0976--883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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