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都江堰市城區中小學擇優選拔教師18人公告
都江堰市教育局關于2018年城區中小學公開擇優選拔教師通告
根據《都江堰市教育局關于印發<都江堰市教育系統教職工內部交流實施辦法>的通知》(都教發〔2017〕36號)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城區學校實際,現將2018年城區中小學公開擇優選拔教師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崗位及數量
二、選拔條件
(一)基本條件。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現我市農村中小學在編在崗教職工;
3.在相應學段相應學科任教且連續三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
4.身體健康,具備相應學段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二)限制條件。具備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提交申請。
1.申請到城區中小學教師崗位,在農村中小學任教不滿9年的或在現工作學校工作不滿3年的;
2.現工作學校不同意的;
3.在農村學校評優晉級不滿3年的(評優指都江堰市教壇新秀、青年優秀教師、學科帶頭人、優秀德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及以上獎勵);
4.近3年曾受各級各類處分的;
5.近3年師德滿意率低于80%的。
(三)加分條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加分。
1.夫妻雙方在同一所農村學校均任教滿6年的,其中一方提出申請,可加0.5分。夫妻雙方均為農村學校教師,其中一方在三、四圈層學校并提出申請的,可加1分;
2.現任行政干部且任職5年及以上的,可加1分;
3.有圓滿完成援藏、支教(民族地區支教)一年以上任務經歷的,可加1分;
4.具備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的,分數相同時優先;
5.同時具備多項加分條件的,計最高分一次。
三、程序
(一)報名
1.時間:2018年8月10日(星期五)12:00前。
2.地點:都江堰市教育局人事科。
3.報名時應提交的材料:
(1)經學校法人簽字同意并加蓋公章的“教育系統內部交流申請表”一式一份(注:校長簽署的意見上,加注“補缺、補充后同意報考”等類似要求的,視為不同意。個人交流意愿限報1個崗位);
(2)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一式一份;
(3)本人簽字后的書面申請一份。
(二)考核
1.考核方式采取說課方式。
2.考核成績采取百分制。滿分100分。
3.符合加分條件的,所加分數加考核成績為最后成績。
(三)確定交流人選
根據各崗位考核結果,按照最后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確定交流人選。
(四)公示及辦理相關手續
由市教育局在教育局網站上公示交流人選,并按照相關規定辦理交流手續。
四、其他
(一)根據崗位設置相關政策,教師調動后在原單位晉升的崗位等級不能帶到新單位,只能按相應層級的最低檔重新確定崗位工資,根據新單位的崗位空缺情況,再重新競聘上崗。政策有另行規定的除外。
(二)城區之間、農村之間交流報名時間及要求同上。
五、紀律及監督
擇優選拔工作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平、公正、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相關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交流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市教育局人事科(028-87133065)
舉報電話:市教育局紀檢監察室(028—87118848)
特此公告。
都江堰市教育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