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泉州永春縣招聘編外合同教師80人公告
2018年永春縣公開招聘編外合同教師通告
為解決教師編制緊缺問題,保障教學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以及《永春縣公辦學校聘用編外合同教師實施辦法(試行)》精神,結合我縣學校師資需求情況,經永春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決定組織2018年永春縣編外合同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對象為參加2018年福建省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尚未聘用且報考永春職位的考生,招聘相關條件按照《2018年永春縣公開招聘公立學校新任教師通告》(見附件1)執行。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本次招聘編外合同教師80名,其中:小學語文38名、小學數學38名、美嶺中學高中教師4名(數學1名,物理2名,化學1名)。具體詳見《2018年永春縣公開招聘編外合同教師崗位信息表》(見附件2)。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時間
2018年8月1日--8月7日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概不受理。
2.地點
永春縣教育局三樓人事股(電話:0595-23880266)。
3.提供材料
(1)報考者填寫《2018年永春縣公開招聘編外合同教師報名表》(見附件3)一式一份,并提供如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復印材料請按順序整理裝訂):
①參加2018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登記表》(并在“應聘者電子簽名”下方簽署本人姓名)、準考證和筆試成績單;
②經有關部門審核符合加分的相關證明及舉證材料,并填寫《2018年永春縣公開招聘編外合同教師筆試加分申請表》(見附件4)一式一份;
③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以及能體現招聘通告中關于戶籍要求的佐證材料;
④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書;
⑤戶籍所在地的縣級計生證明和縣級綜治證明(應屆畢業生除外);
⑥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
4.注意事項
(1)報名者只限報考一個招聘崗位。
(2)在公開報名期間,由永春縣教育局負責報考者資格審查,應聘者須對本人所提交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對報名者資格審核將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報名者不符合招聘通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效。
四、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
對符合報考條件和要求的報考者按照參加2018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折成百分制的筆試成績+加分,下同)從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報考者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的專業知識考試成績高低排列順序依次優先確定,若專業知識考試成績仍相同者,按學歷高低、雙學位(歷)、高等院校校級以上優秀畢業生、中共黨員的順序依次優先確定,若具備相同的優先順序條件的,則由縣教育局組織加試一場面試,取加試成績高者為體檢對象人選。
2.體檢標準
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3.體檢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公示和聘用
體檢合格后,對體檢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查閱檔案、計生綜治情況調查等方式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永春縣人民政府網永春教育專欄網站(http://www.fjyc.gov.cn/site/jyj/index.aspx)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公示期滿后,各崗位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自主選擇聘用學校。若筆試成績出現相同,則參照體檢對象優先確定順序依次選擇。
任教學校選擇完成后,由用人學校與考生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合同管理,并由用人學校按有關規定為其辦理人事代理。編外合同教師的相關待遇、合同簽訂、管理辦法等按照《永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永春縣公辦學校聘用編外合同教師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永政辦〔2018〕100 號)(見附件5)執行。用人學校為編外合同教師統一辦理“五險一金”(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和住房公積金)手續。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和比例參照企業標準予以繳交,相應的費用按規定比例由用人學校個人共同承擔,用人學校所需經費由縣財政予以保障。
六、其他事項
(一)考生在資格審查、體檢、考核、公示等環節,因本人棄權或不合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空缺人數,在該崗位各環節符合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二)為保證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開,招聘工作接受縣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5-23898249。
(三)報考人員在應聘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向永春縣教育局咨詢,咨詢電話:0595-23880266。
(四)本次招聘資格審查、體檢及其他事宜的相關信息將在永春縣人民政府網永春教育專欄網站(http://www.fjyc.gov.cn/site/jyj/index.aspx)發布。
(五)本通告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永春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永春縣教育局
永春縣人社局
永春縣委編辦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