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武漢市武昌區招聘78人公告
2018年武漢市武昌區公開招聘78名社區公共服務干事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創新社會治理,加強社區建設,充實社區工作力量,依據《武漢市社區公共服務干事選聘暫行辦法》,武昌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公共服務干事,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共13條街道擬招聘78名社區公共服務干事,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需達到2:1,達不到比例的按實際比例核減招聘人數。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武昌區戶籍,身體健康,大專及以上學歷且男性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3年7月1日后出生)未通過其他方式獲得就業援助的下列六類人員之一:
①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
②畢業一年以上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③女性年滿40周歲的失業人員;
④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或者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
⑤處于失業狀態的武昌區城市精準扶貧對象(建檔立卡對象);
⑥處于失業狀態的各級社會福利機構供養的成年孤兒和社會成年孤兒。
2、熱愛社區工作,樂于奉獻,具有公益品格和為人民服務精神。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事業心,無違法犯罪記錄。
4、具有一定的口頭和書面表達能力,熟悉計算機辦公軟件操作使用。
5、履行社區公共服務干事崗位職責需具備的其它條件。(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者審計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
4、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四、報名
本次報名實行現場報名,程序如下:
1、提交應聘申請。應聘人員從2018年7月23日至7月27日期間(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攜帶身份證、戶口薄、《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4張等資料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行政事務服務中心報名。提交資料必須真實、完整,凡弄虛作假者取消報考、聘用等資格。報名時間為5個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2、資格審查。街道對報考人員資料進行初審,符合報名條件的予以及時確認,填寫《應聘社區公共服務干事報名表》,并留存復印資料;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當面告知情況。武昌區人力資源局對各街道提交的初審合格資料進行復審。復審時間為2018年7月30日至7月31日。對不符合條件的退回街道,由街道于2018年8月1日前告知報名人員。報名人員如有異議的,可于2018年8月2日9:00-17:30向武昌區人力資源局反映(聯系電話:027-88936769、88936727聯系人:陳雯、黃昭)。
3、報名確認。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后,各街道負責通知報名人員。
4、準考證領取。2018年8月3日8:30-17:30到報名街道行政事務服務中心領取準考證。
五、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內容為準。筆試不指定考試用書,筆試成績在武昌區人民政府網、 “武昌就業1”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六、面試
如果報名人數超過招聘計劃數的2倍,則按照1:2的原則,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如果報名人數未超過擬招聘計劃數的2倍,則全部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參加面試人員需攜帶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單于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
七、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綜合計分后由高到低排序(綜合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較高的排名靠前。
八、選崗
若進入面試人員數達到招聘計劃數的2倍,以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1.2的比例確定進入選崗(四舍五入后取整數);若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招聘計劃數的2倍,按進入面試人員數的60%比例(四舍五入后取整數)以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進入選崗。
選崗由區人力資源局統一組織實施,按綜合成績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選崗,如有棄權,由下一名次遞補,直至崗位選完。
九、考察和體檢
按照綜合成績排名和實際招聘人數1:1確定擬考察、體檢人員,由各街道組織考生體檢并進行考察。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如出現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按考生的綜合成績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額補充進入考察、體檢。
十、公示
經考察、體檢合格,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武昌區人民政府網、“武昌就業1”微信公眾號、各街道公示欄中公示7天。
十一、崗位認定登記及聘用管理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崗位認定登記手續(各街道組織本街道聘用人員進行公益性崗位就業登記),武昌區民政委按有關規定組織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做好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工資待遇
社區公共服務干事薪酬由武昌區民政委按照相關文件規定統一發放,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十三、其他事項
關于辦理《就業創業證》:攜帶戶口薄、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2張等資料到戶籍所在的街道行政事務服務中心辦理。
關于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2:1的按實際比例核減招聘人數的解釋:報名人數未達到擬招聘計劃的2倍及以上時,按實際報名人數不超過50%的比例確定實際招聘人數。例如擬招聘人數為8人,實際報名人數為13人,則實際招聘人數為6人。
未盡事宜由武昌區人力資源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27)88936769 、(027)88936727
附件:
武昌區人力資源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