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文山富寧縣城區學校(園)選調教師150人公告
來源:富寧縣人民政府
2018-07-24 11:41:03
富寧縣2018年城區學校(園)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為滿足富寧城區學校、幼兒園辦學需求,經縣委政府同意,擬面向全州財政全額撥款的公辦學校公開選調在職在編教師及工作人員15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調崗位及人數(附件)
考試選調面向全州教育系統招聘,考試選調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富寧縣2018年城區學校(園)公開考試選調教師計劃表》,該《計劃表》可通過富寧政務網(http://www.ynfn.gov.cn)下載查詢。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3.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必須是文山州教育系統(校醫崗位除外)財政供養在職在編人員,且工作滿5年以上(2013年9月前參加工作)。
2.幼兒園、小學崗位必須具有國民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初中及以上崗位必須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國民教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英語專業過八級的教師,可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考核程序。
3.具有符合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
4.教學成績:小學教師近三年學年末統測成績至少有一次名列本鄉鎮前五名;初中教師近三年中考、學年末統測成績至少有一次名列全縣前八名;高中教師近三年會考成績至少有一次合格率達90%以上,跨初高中年級任教的,可以任選對應成績報名;到城區學校跟班學習的教師,取現在學校所教班級成績作為報考成績,并由現單位出具證明;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學前教師、校醫、會計、特殊教育學校崗位不限教學成績。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紀檢監察、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的。
2.有違法違紀受到黨政紀處分未解除的。
3.近三學年年度考核有一次考核等次為不合格、不考核、不定等次的(2017—2018學年年度考核以監審股審核結果為準);
4.近三學年有其中一年以上教學成績,中學排在全縣同級同類學校倒數一、二名的,小學排在本鄉鎮倒數第一名的。
四、其它條件
(一)新華鎮中學報考縣一中、民中、職中崗位的,必須在新華中學服務期滿3年及其以上;新華鎮小學(含完小)報考城區學校相應崗位的教師,必須在新華鎮相應小學服務期滿3年及以上。
(二)在教育局機關股室工作滿6個月以上的人員可不受教學成績條件限制,根據其他選調條件報考相應崗位。
(三)富寧縣新華鎮中心學校教師參加城區學校選調考試,出現空崗的,從本次選調中學、小學階段同一學科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空一補一的原則順延到新華鎮中心學校相應崗位(順延尊重本人意愿)。
(四)免筆試人員成績計算方法為:全部免筆試的崗位,以面試成績作為總成績;既有免筆試又有筆試的崗位,取該崗位最高筆試成績作為免筆試人員的筆試成績。
(五)編制在小學由于學校工作需要調整到中學任教的,只要近三年內有符合報考條件的初中成績或小學成績,可以選擇對應中學或小學崗位進行報名。
(六)提供的教學成績,必須是2016年、2017年、2018年春季學期期末統測成績,但初中地理、生物2015年春季考的作為2016年中考成績以此類推。中考、會考、學年末統測成績由教研室出具相關證明,非考試科目由學校出具任課證明,證明須經辦人簽字并蓋公章方為有效。除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校醫、會計、小學英語崗外,報考其它崗位的教學成績證明必須與報考崗位學科對應。
(七)一位老師只能報考一個學校一個崗位,請各位老師謹慎選擇,一經填報交表,不得改動。
(八)調(流)進城人員涉及崗位變動的按新單位崗位設置情況進行聘任,工資待遇按新單位實際崗位重新確定,會出現高職低聘的情況。
(九)跨縣競聘的教師必須有單位、主管部門同意蓋章,并按照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報名。
(十)因城區學校實行劃片招生,學生分流量較大,無法準確預定各學校教師需求量。為確保各學校師資力量相對均衡,縣教育局將根據各學校2018年秋季學期學生報到注冊情況,按綜合成績對擬聘人員從末位開始進行調劑,直至實現城區學校教師均衡為止,不服從調劑的取消錄用資格,按綜合成績高低順序往下順延。
五、選調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7月26日上午8:00至7月29日下午17:00。
2.報名地點:富寧縣教育局辦公樓一樓大廳。
3.報名所需材料:報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報名所需材料:《富寧縣2018年城區學校(園)公開考試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年度考核證書或文件、學成績證明、榮譽證書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以上材料須出具原件和交復印件各一份(原件退回,復印件存檔)。
(二)報名材料及資格審查。由富寧縣教育局紀檢監察室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須保證提供的證件材料真實準確,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選調資格,相關責任人當年年度考核評定為不合格。
(三)考試方式。筆試+面試(筆試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面試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筆試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面試工作由縣教育局和用人單位負責。
(四)筆試
1.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2018年8月1日。
2.筆試時間:2018年8月2日上午8:30—11:00。
3.筆試地點:富寧縣第一小學。
4.筆試內容:所報考崗位的專業知識、教育教學技能、教材教法等內容。
5.筆試成績公布時間:2018年8月3日—4日。需查分者,須在筆試成績公示時間內提出申請,由人事股統一登記后,報選調領導小組審批進行查分,查分概不對個人進行。
(五)面試
筆試結束后,分崗位和學科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1: 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免筆試人員不占比例。
1.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2018年8月5日下午。
2.面試時間:2018年8月6日上午8:00開始。
3.面試地點:縣特殊教育學校和中學組在縣民族中學面試,小學組在縣第一小學進行面試。
4.面試方式:面試方式采取講課或專業技能展示等,時間10分鐘以內,滿分100分。
5.綜合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公示時間:2018年8月7日在富寧縣政務網進行公示。
(六)體檢。體檢人選按開考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對同一崗位中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指定單位為富寧縣人民醫院。擬選調人員于2018年8月8日,統一到縣醫院體檢,體檢要求參照《云南省公務員的體檢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自負),如體檢有疑問且縣醫院無法下結論的暫不作為擬調人員予以公示,待州級醫院復檢明確結論后再作安排。
(七)擬選調公示。在富寧政務網上公示擬考試選調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為5天。發現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擬聘用資格,相關責任人在學年履職考核中評定為不合格。空缺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辦理選調手續。經公示無異議后,報富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調動。借調到外系統人員被錄用的必須到報考崗位工作,否則順延下一個,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調(流)動資格。在辦理干部人事調動手續時,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干部檔案等進一步審核,條件不符合的,取消選調資格,空缺崗位按成績從高到低順延。
六、紀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對違反規定和紀律要求的相關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監督電話:6128307。
(二)在縣公開選調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筆試、面試及其它事宜通知的時限內,參選人員不按時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未盡事宜由富寧縣公開選調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6125007。
附件:下載
2018年富寧縣城區學校(園)公開考試選調教師計劃表.doc
2018年富寧縣城區學校(園)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xls
2018年富寧縣城區學校(園)公開考試成績證明.xlsx
富寧縣城區學校(園)公開選調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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