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永州市市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永州市2018年度市屬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以及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文件精神,經永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 39家市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18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招聘范圍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會公開報名,集中統一筆試,分類組織面試,并按程序審批聘用。
三、招聘程序
發布簡章—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初審—繳費—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核—面試(技能考核)—體檢—考察考核—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含資格終審)—公示—辦理相關人事手續。
四、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應聘條件、筆試科目及面試形式
見附件1:《2018年市屬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五、應聘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實物)必須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書按有關規定處理。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報考人員的所學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一字不差地填寫。專業審查參照《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進行。所學專業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認定,并按歸口管理原則及時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備案。請報考人員學習掌握《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二),準確填寫本人報名信息,以便準確選擇合適的職位。
招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資格審查中涉及年齡的計算時間以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規定為準。工作年限的計算時間一律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按足年足月計算。
(二)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限考期內的人員;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并且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報名。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應聘人員不得報考錄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六、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網上提交報名信息
1.提交報名信息的時間和網站
提交報名信息時間為2018年7月30日8:00至8月1日17:00,之后不再接受新的考生報名。(出生年月無法填寫的,請對IE瀏覽器進行兼容性視圖設置),報考人員可直接登錄永州人事考試網(www.8329607.com)網上報名系統報名,也可通過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的相關鏈接登錄報名服務平臺報名。
2.上傳照片
報考人員須上傳本人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片(文件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5KB以上,照片像素參考數值:寬度130,高度170)。
3.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注意事項
①每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崗位表,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工作經歷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聯系方式公布在崗位表上。
②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記住自己的報名序列號,維護個人填報的信息。
③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報考人員的學歷、專業等信息(含標點符號、括號內容)必須一字不差地按照證明證件填寫,否則按提供材料信息不實處理。報考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書及其他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④市人事考試院在7月31日至8月2日每天上午9:00發布各職位報名統計數。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期間,報考人員可以在網上修改自己的報名信息,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初審合格的除外)。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結束,不接受新的考生報名;已經提交信息的人員不能修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網上資格初審不合格者除外)。
(二)網上資格初審和網上繳費
1.資格初審
7月30日起,招聘單位會同其主管部門組織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可以進行網上繳費,初審合格者不能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崗位;初審不合格者,報考人員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招聘崗位。
2.網上繳費
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報考人員須交考務費100元/人。報考人員登錄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網上繳費(建設銀行網銀),網上繳費時間截止至8月2日17:00。
因政策原因導致無法開考的退還報考人員考務費,考生缺席考試,或資格復核不合格者,不予退費。
3.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務請關注本人的資格初審狀態,并必須及時進行網上繳費,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三)打印準考證
完成報名并確認繳費的報考人員于2018年9月5日至9月7日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七、筆試
⑴開考比例。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5方能開考。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退還報名費。
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招聘單位要求開考的,須專題報告,經主管部門同意,并報市招聘辦批準后方能開考。
(2)筆試科目及范圍。
①筆試共兩科,第一科為公共知識,第二科為專業知識或申論,均實行百分制。
②考試范圍、內容。公共知識考試范圍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知的政治常識、法律常識、公文寫作與處理等。專業知識考試的內容以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為主。申論考試內容以測查閱讀理解、綜合分析、文字表達和貫徹執行能力為主。
③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為 9月8日, 上午9∶00—10∶30考公共知識,下午14∶00—16∶30考專業知識或申論。考試地點和具體科目考試時間以準考證上載明的為準。
八、資格復審
①現場資格復審。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負責初審,主管部門負責復審。審查時間另行公告。
②審查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審查對象,筆試中有缺考科目的考生不得列入審查對象。入圍末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專業知識或申論成績高者排前,再相同者,一并入圍。
對于低于1:3比例開考的崗位,考生至少有一科筆試成績要達到該科目參考人員(2人及以上)平均分或60分方可列入審查對象,崗位報考人員都達不到平均分或60分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③資格審查內容。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或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等。資格審查部門對照崗位條件和報考人員填寫的網上報名信息,查驗證件、證明。不能在資格審查時限內提供證件、證明原件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考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④資格審查對象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審查和資格審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崗位面試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面試公告發布后不再遞補,未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視為缺考。
九、面試(技能測試)
①面試(技能測試)的對象確定。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即為面試(技能測試)對象。招聘職位面試對象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核減招聘計劃。核減計劃后面試對象仍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②等額面試須達到合格分數線。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相等的,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面試平均分或及格分(60分)方可作為考核體檢對象。
面試(技能測試)成績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計算。
十、成績合成和排名
①成績合成。
測試專業知識的崗位筆試成績=公共知識×30%+專業知識×70%
測試申論的崗位筆試成績=公共知識×50%+申論×50%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②成績排名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專業知識或申論成績進行排名。
十一、體檢
根據招聘方案確定的擬聘人數,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應在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原則上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時,可以在體檢結論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考察考核
根據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考核人選。考察考核的重點是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情況,并對考察考核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十三、公示
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及相關學歷證書、資格證書、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其他有關資格材料報市人社局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適當范圍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依規進行處理。
體檢、考核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因體檢、考察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而出現的崗位空缺,名額不遞補。
十四、審批及鑒證
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聘用人員登記表》,按程序辦理進人手續。招聘單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并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證。
十五、工作紀律與要求
1、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組織公開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必須回避。
2、報考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試考核紀律。否則,取消考試資格,2年內不得參加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各類考試。
3、報考人員應當誠信應聘,珍惜公共資源,面試結束后,入圍人員放棄體檢、考核等后續招聘程序資格的,3年內不得參加市本級組織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考人員違反筆試、面試紀律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4、報名咨詢、監督電話
(1)咨詢資格條件有關事項,聯系事業單位政工(人事)科,聯系人及電話見附件1;
(2)政策咨詢,聯系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46—8323805;
(3)網上報名、準考證打印、交費等,聯系市人社局人事考試院:0746—8329607;
(4)監督電話,市紀委監委派駐市人社局紀檢監察組:0746—8327349。
附件1:2018年市屬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永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八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