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貴州黔東南州第五初級中學遴選公告
榕江縣2018年公開遴選榕江縣第五初級中學事業人員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榕江縣中小學布局調整規劃》的要求,2018年秋季學期擬撤銷車江中學、八開中學、崇義中學、平陽中學、塔石中心校初中部、仁里中心校初中部等六所學校,并入榕江縣第五中學。
為建設一支素質好、業務精、勤奮敬業的教師隊伍,完善選能任賢的用人機制,促進教育事業健康、協調、持續發展。根據工作需要,同時經過縣編委辦審核同意,我局擬從撤銷的上述六所學校公開遴選133名在編在職教師到榕江縣第五中學工作,為做好教師遴選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遴選工作堅持面向基層、德才兼備、人崗相適的選人標準,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把政治素質好、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教師遴選上來。
二、遴選工作組織形式
(一)本次遴選工作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和指導下,由縣教科局具體組織實施。
?。ǘ╁噙x具體工作由縣教科局人事股和公開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規定的條件、程序、方法以及本實施方案組織實施。
三、成立公開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黃國鋒(縣教科局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王正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石慶科(榕江縣縣教科局黨組成員、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
成員:石昌平(縣教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石開進(縣教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孫貴蘭(縣教科局黨組成員、局紀檢組長)
陸小松(縣教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楊秀江(縣教科局黨組成員、縣教育招生考試管理中心主任)
楊 輝(縣教科局人事股股長)
盧宏權(縣教研室主任)
茍建貴(縣教科局師資中心主任)
石文昌(榕江縣第五中學校長)
楊文芳(原車江初級中學副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教科局,石慶科同志任辦公室主任,楊 輝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楊萬福、李勇進同志為工作員,負責遴選教師的日常工作。
四、遴選計劃及要求
(一)、本次計劃遴選133名事業人員,其中:專業技術人員崗位129個,管理崗位2個,工勤崗位2個。具體各崗位名額分配如下:
1、學科專任教師名額分配:語文21名、數學23名、英語22名、政治8名、歷史 7名、地理5名、生物6名、物理10名、化學6名、音樂4名、體育10名、美術4名、信息技術3名;
2、管理人員2名。其中:圖書管理員1個,食堂管理人員1個。
3、工勤人員2名。其中:水電工1個,勤雜工1個。
?。ǘ┍敬五噙x榕江縣第五中學事業人員,原則上要求撤并學校的所有教職工(車江中學、八開中學、崇義中學、平陽中學、塔石中心校初中部、仁里中心校初中部等六所學校)都參加遴選報名考試;如果自愿放棄報名考試的,必須等待榕江五中遴選事業人員工作結束后,由縣人社局和縣教科局重新安排到空編且缺少教師的學校工作。
?。ㄈ槌浞终{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遴選事業人員工作結束后,學校將建立教職工考核和競爭機制,對所遴選進入榕江縣第五中學工作的教職工進行嚴格考核,一學年結束后,實行末位淘汰制,被淘汰者將由縣人社局和縣教科局另行安排工作。
(四)凡遴選錄用的事業人員,通過人社部門行文調入榕江縣第五中學工作后,原聘崗位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根據新單位崗位空缺情況,重新組織崗位競聘。
?。ㄎ澹┍敬五噙x事業人員工作結束后,撤并學校中未被榕江縣第五中學錄用的教職工,由縣人社局和縣教科局重新安排到空編且缺少教師的學校工作。
五、遴選對象及條件
(一)遴選對象
面向擬撤銷的車江中學、八開中學、崇義中學、平陽中學、塔石中心校初中部、仁里中心校初中部等六所學校中,編制部門實名信息登記在崗在冊的學科教師、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其中:屬于未接轉的特崗教師,遴選錄用后仍然需在農村基層學校工作至服務期滿,另行文調動)。
?。ǘ╁噙x條件
1、愛黨、愛國,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愛崗敬業、服從分配。
2、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具有良好師德。
3、身體健康,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等文件規定的體檢標準。
4、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和初中教師資格及以上,其教師資格學科(或職稱證)符合遴選職位的要求(即教師資格證專業或職稱資格證專業必須與報考職位專業學科一致)。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試用、見習期除外)。
6、符合遴選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ㄈ┮韵氯藛T不得參加遴選:
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涉嫌違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六、遴選工作程序
遴選工作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和筆試、面試、考核、公示、行文調動等程序進行。
?。ㄒ唬┬畔l布
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在榕江縣教育和科技局公共郵箱和榕江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開發布遴選工作信息。
?。ǘ﹫竺麜r間地點
1、報名時間:
2018年7月19日— 21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到縣教科局人事股或擬撤并的學校報名均可。
3、報名要求:
?。?)填寫《榕江縣第五中學遴選事業人員職位報名表》(附件三)一份。報名登記表請考生在“榕江縣人民政府網”或 榕江縣教育和科技局公共郵箱中下載并按要求填寫,統一用A4紙打印。每名報考人員限報考一個職位,登記表須按要求填寫真實清楚,如填寫錯誤或填寫虛假信息,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的必須持有委托人簽名且按手印的委托書,并視同考生本人填寫,填寫錯誤或虛假信息,責任全部由委托人承擔。如提供材料與報考崗位所需條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追究責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要求考生保持通訊暢通,所填寫的聯系電話號碼或手機號碼如有變動,請及時與縣教科局辦公室和人事股聯系并告知新號碼,否則造成無法聯系而產生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報名需提供相關材料。報考人員需持遴選報名登記表(附件三)、報考承諾書、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收復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
(3)考生報名時,需要簽署誠信考試承諾書。
?。ㄈ┵Y格審查
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遴選方案》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公開遴選事業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按照《遴選方案》規定的條件進行資格核準,經核準符合遴選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簽署同意報考意見。
七、筆試、面試和考核
本次遴選榕江縣第五中學事業人員,將采取筆試、面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ㄒ唬┕P試
筆試的考務工作由縣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和公開遴選事業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準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領導小組辦公室于筆試前三天通知參加遴選考試的人員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到縣教科局人事股領取筆試《準考證》。
筆試時間:2018年7月29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暫時定榕江縣第一中學(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參加筆試的考生必須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筆試考試卷滿分為100分,命題以初中階段的學科教材內容為主,主要考查考生熟悉和掌握教材的情況。
筆試成績在“榕江縣教育和科技局公共郵箱”、“榕江縣人民政府網”以及榕江縣教科局一樓櫥窗公示(筆試、面試、考核、聘用等相關事宜均在此公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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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知識運用能力及適應報考職位工作所需的能力情況。
面試以說課形式進行,采取百分制評分。
面試工作實施方案和面試時間另行在“榕江縣人民政府網”和“榕江縣教科局公共郵箱”公布。郵箱名rjxjyg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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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核參加遴選考試考生的工作業績情況(以表彰獎勵為準),表彰獎勵加分直接計入總成績(表彰獎勵加分封頂10分)。
表彰獎勵加分范圍確定為以下五類,要求提供表彰文件或表彰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當年因同一事項獲多級多次表彰的不重復計分,只計最高分。
獲獎證書認定的有效時間段:2014年9月1日——報名截止日期。
獲得縣委縣政府或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表彰為教育
教學質量一、二、三等獎的,每次分別按4、3、2計分,教學質量獎未標明等次的,一律按三等獎計算。
2、上優質課獲得省、州、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表彰為一、二、三等獎的,每次分別按省級4、3、2計分;州級3、2、1計分;縣級2、1、0.5計分,未標明獲獎等次的,一律按三等獎計算。
3、獲得省、州、縣級教育部門、教育科研部門組織的教育教學技能競賽一、二、三等獎的,每次分別按省級4、3、2計分;州級3、2、1計分;縣級2、1、0.5計分,未標明獲獎等次的,一律按三等獎計算。
4、輔導獎。教師輔導學生參加教育主管部門或教育科研部門、各級科研機構批準舉辦的學科競賽或科技、藝術、體育活動獲得國家、省、州級表彰為輔導教師一、二、三等獎的,每次按國家級4、3、2分,省級3、2、1,州級2、1、0.5分給輔導教師加分。
5、獲得國家、省、州、縣黨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表彰或命名為“ 名校長”、“ 名教師”、“ 名班主任”、“師德標兵”“十佳鄉村教師”、“教學能手”、“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優秀校長”、“優秀少先隊輔導員”的,每一次獎分別計4、3、2、1分,因同一事項獲多級多次表彰的不重復計分,只計最高分。
(四)遴選總成績計算辦法
1、統考學科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考核成績直接計入總成績。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核成績。
2、非統考學科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考核成績直接計入總成績。即: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核成績。
筆試、面試、考核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八、審批錄用(調動)
經筆試、面試、考核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由榕江縣教科局和公開遴選事業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榕江縣教科局公共郵箱”、“榕江縣人民政府網”以及榕江縣教科局一樓櫥窗進行3—5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在錄用過程中,如遇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和面試總成績排序,成績優者排前;如仍相同,則按筆試成績排序,成績優者排前;如再次相同,則按面試成績排序,成績優者排前。
在公示期內,舉報人無論是采取來訪、信訪、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反映問題須留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和詳細住址,否則不予受理。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遴選錄用的,取消其錄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經公示沒有異議的,將遴選結果報送縣人社局,由縣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辦理工作調動(錄用)手續。
(四)遴選總成績計算辦法
1、統考學科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考核成績直接計入總成績。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核成績。
2、非統考學科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考核成績直接計入總成績。即: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核成績。
筆試、面試、考核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九、審批錄用(調動)
經筆試、面試、考核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由榕江縣教科局和公開遴選事業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榕江縣教科局公共郵箱”、“榕江縣人民政府網”以及榕江縣教科局一樓櫥窗進行3—5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在錄用過程中,如遇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和面試總成績排序,成績優者排前;如仍相同,則按筆試成績排序,成績優者排前;如再次相同,則按面試成績排序,成績優者排前。
在公示期內,舉報人無論是采取來訪、信訪、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反映問題須留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和詳細住址,否則不予受理。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遴選錄用的,取消其錄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經公示沒有異議的,將遴選結果報送縣人社局,由縣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辦理工作調動(錄用)手續。
十、遴選工作的紀律要求
遴選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并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附則:遴選工作未盡事宜,由榕江縣公開遴選事業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855-6622702(榕江縣教科局辦公室)
0855-6622423(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0855-6674392(榕江縣教科局人事股辦公室)
監督電話:
0855-6674388(榕江縣教科局紀檢監察室)
查詢地址:榕江縣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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