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臨高中學教師招聘公告
為加快臨高中學創建省一級學校步伐,進一步充實和優化臨高中學教師隊伍,打造臨高教育品牌,現面向社會招聘教師及教輔人員。
一、招聘崗位名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招聘崗位及名額(共19名)
1.教師崗位(15名):語文1名;數學3名;英語2名;歷史4名;地理1名;體育3名;美術1名。
2.教輔崗位(4名):物理實驗員1名;化學實驗員1名;生物實驗員2名;圖書管理員1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88年9月15日(含)以后出生;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五官端正,為人師表,敬業愛崗,服從組織安排;
4.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5.應聘教師崗位,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對口,持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書;
6.應聘實驗員崗位,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對口,持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書;應聘圖書管理員崗位,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圖書管理專業或漢語言文學、歷史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二、特別說明
如有下列情況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受到處理的,或正在接受審查的;
3.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聘用的情況;
4.臨高縣在編教師和在我縣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
5.《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符合報考條件的委培、定向及其他地區在編在崗人員,需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應聘意見書。
三、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8年7月21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報名方式及地點:報名地點設在臨高縣教育局大院。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了解招聘的對象、條件和招聘崗位等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
3.報名者須提交的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學業成績單等原件和復印件;?有關部門的思想品德鑒定意見(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出具、往屆畢業生由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村委會)出具);④體檢表(應聘人員提供近1個月內縣級以上醫院體檢結果,體檢標準參照《海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2014年修訂執行),可在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后補交,沒有按規定完成體檢項目的,不予聘用);⑤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意見書(在編人員);⑥近期免冠彩色半身照3張;⑦填寫《2018年臨高中學教師及教輔人員招聘報名表》。
4.資格審查。工作人員在工作現場對應聘者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核后證件原件當場退回,留復印件。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任何階段(含試用期)發現應聘人員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弄虛作假或違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5.報名結束后,各應聘人員確保所留聯系方式準確無誤,以便及時通知有關事項,且應實時關注臨高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留意招聘工作動態。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輪進行,資格初審合格人員憑準考證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荚嚂r間及地點,另行公告通知。
1.筆試
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則相應減少或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數。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進行,卷面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筆試成績統分結果保留兩位小數??荚嚪秶鸀椋航逃吲c法規、教育學、心理學、新課程改革基本理論、實踐應用分析等。
根據同一學科崗位考生合格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排列,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末位同分者一并進入面試),同一學科崗位考生合格的筆試成績比例不足1:2的,按實際筆試成績合格人數進入面試。
2.面試
面試采用試講、說課、答辯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解讀教材能力、課堂組織教學能力等。
面試總分100分,統分結果保留兩位數小數,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聘用。
3.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三)確定擬聘人員。招聘工作結束后,根據各招聘崗位計劃,按照1:1比例從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聘用人員(總成績末位同分的應聘人員,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果筆試成績也一樣,學歷高者優先,如果學歷也一樣,同分者一并聘用),簽訂就業協議書。因應聘人員自行放棄聘用資格等原因而產生空缺的學科名額,從所缺學科總成績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如同一學科再出現放棄聘用資格者而出現空缺名額,則不再遞補。
(四)公示聘用。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報縣政府審批。公示期滿,如有放棄聘任資格出現空缺崗位,不再補聘。
四、聘用人員的管理和待遇
應聘教師崗位人員一經聘用,即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聘用合同(其中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享受臨高縣正式在編教師待遇,被聘用者身份為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工資檔次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合同期內,被聘用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調離本縣申請。
應聘教輔崗位人員一經聘用,即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期聘用合同(其中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被聘用者身份為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檔次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合同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調離本縣申請。
臨高中學教師及教輔人員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