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外國語職業(yè)學院招聘公告
2018年海南外國語職業(yè)學院招聘公告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基本條件以及報名崗位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教育事業(yè)和教師職業(yè);
(4)身體健康,符合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
(5)在職人員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
(6)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
(7)符合各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6)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的。
(二)崗位條件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專業(yè)、學歷、學位等條件。(見附件3)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 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截止至2018年8月8日17∶00。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如實填寫《海南外國語職業(yè)學院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及《海南外國語職業(yè)學院招聘人員信息表》(見附件),連同相關證書掃描件發(fā)至人事處郵箱:rsc668@163.com。
2.報名所需材料應聘人員應提供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明(同時提供學信網和學位網的學歷學位證明)身份證、相關資格證書等證件掃描件。屬在編在崗人員的,需提交原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等。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崗位,應聘人員應提供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作證明及近兩年年度考核表。
3. 報名要求
(1)應聘郵件主題和附件的文件名須按以下格式書寫:“姓名+畢業(yè)學校+所學專業(yè)+最高學歷+應聘崗位”,書寫格式不規(guī)范的郵件視為無效郵件;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在編在崗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2)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合事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經查實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和辦理相關解聘手續(xù)。報名經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考試,經考試合格擇優(yōu)聘用。
(3)應聘人員取得國外或境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相關學歷、學位認證書,或評估意見書等。
(4)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上的個人信息,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多報將取消報名資格。
(5)應聘人員應留意網上資格審查結果,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否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資格審查2018年8月16日前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進行公告。
(三)組織考試考試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堅持平等、擇優(yōu)、競爭的原則,以試講、面試等甄選方式對應聘人員的職業(yè)道德、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適應崗位的能力進行量化考核計分。考試總分為100分,考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察、體檢
根據總成績,在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由學院組織對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業(yè)績等方面進行考察。根據考察情況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
考察、體檢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棄的,所空缺名額在報考同一崗位且成績合格的人員中,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程序在學院公告欄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學院進行調查處理。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六)聘用本次招聘為編制外聘用,學院將與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聯(lián)系人:海南外國語職業(yè)學院組織人事處 于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898-63297741
電子郵箱:rsc668@163.com注:暑假公告期間(7月2日至8月8日)如有疑問,請發(fā)郵件。
海南外國語職業(yè)學院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