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隨州市曾都區招聘52名教師公告
為滿足曾都區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用人需求,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要求,曾都區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5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熱愛教育事業,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2.報考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獲得學歷學位(指參加全國統一高考被錄取的畢業生),其中屬2018年應屆大學畢業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持所在高校出具的可獲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明參加報考,在體檢考核公告發布期間提供正式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報考特校語文學科具有全日制特殊教育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特校律動學科具有全日制音樂、舞蹈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特校美術學科具有全日制美術、設計類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特校康復學科具有全日制康復、護理類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準許符合條件的聽障人員報考特校教師。
4.持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持有高學段的可以報考低學段崗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但符合其他報考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考試,但應在入職后一年內取得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未按時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特校聽障考生不做相關要求。
5.報考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年齡在25周歲以下(即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年齡可放寬至30周歲以下(即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特校教師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隨州市轄區內由財政供養的正式教師;
2.參加2018年隨州市轄區內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含新機制教師)招聘經過筆試和面試后通知體檢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5.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可不受理報考的人員。
二、招聘學校及崗位
本次招聘的具體學校及崗位詳見《曾都區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2)。
三、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時間與方式
1.時間:2018年7月11日—7月13日,期間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方式:報考人員登錄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寫一式二份,到曾都區教育局現場審核報名。
(二)資格審核
1.報名應提供以下材料:《曾都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1)、2寸登記照片2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含從“學信網”打印的學歷證明)、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2018年應屆大學畢業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獲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明。聽障考生要提供相應的證件及復印件。
2.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公開招聘實行“崗位計劃編制到校,考生志愿填報到區”的方式進行,即:崗位計劃和人員編制核定到學校,考生報名志愿分學段分學科填報到曾都區教育系統。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填報多個崗位的報名無效。
(三)發放準考證
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于7月19日至7月20日(期間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曾都區教育局領取準考證。考生應妥善保管準考證直至辦理聘用手續,如遺失準考證將不能參加面試并影響公開招聘的后續工作。
四、筆試
(一)筆試形式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委托第三方命題。
(二)筆試科目及時間、地點
1.科目:報考城區義務教育學校考生為《教育教學專業知識》和《綜合知識》。報考特殊教育學校考生為《學科專業知識》和《特殊教育理論知識》。
2.時間:2018年7月25日上午。
3.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關于開考比例的界定
為保證招聘教師質量,達到競爭擇優目的,原則上按崗位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計劃數。
(四)計分辦法
各科滿分均為100分。報考城區義務教育學校考生的筆試成績=教育教學專業知識考試成績×70%+綜合知識考試成績×30%。報考特殊教育學校考生的筆試成績=學科專業知識考試成績×70%+特殊教育理論知識考試成績×30%。
(五)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通過曾都區人社局網站和曾都區教育局網站發布,報考人員也可直接向曾都區教育局電話查詢。
五、面試
(一)確定面試初步人選
分學段、分學科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初步人選。若某學科面試入圍人選不足1:3的,不核減招聘崗位,但對只有1人參加面試的,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80分。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曾都區教育局負責,重點審核是否有報考條件第二條中第1、2、4款規定的不得報考的情形。在資格復審期間,出現自動棄權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依該學段、該學科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正式人選發給《曾都區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面試通知書》。
(三)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通過曾都區人社局網站和曾都區教育局網站公布。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公告為準。面試公告發布后,入圍考生棄權的不再遞補。
(四)組織面試
面試考官從異地聘請。面試重在測試教育教學能力、專業素質和課堂教學能力,以說課方式進行,報考特校的也可以現場才藝展示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分數當場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簽名確認。
六、成績權重
筆試、面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成績后,分別按40%和60%計入總成績。
七、體檢、考核
(一)確定體檢、考核人選
按考生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分學段、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選。
(二)對考生成績相同的處理
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時,則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優先;若筆試成績也相同時,則專業知識考試成績高的考生優先。
(三)體檢和考核
考生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聽障考生根據崗位需求,結合體檢結果確定),費用由考生負擔。考核采取函調、實地考察等形式進行。經體檢、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招聘人員,名單在曾都區人社局網站和曾都區教育局網站公示。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經考生確認后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對象經體檢、考核合格并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擬招聘人員。
(四)選崗
報考城區義務教育學校錄用人員分學科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參加選崗,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優先選崗。
八、公示及備案
擬招聘人員經區人社局審核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曾都區人社局網站和曾都區教育局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報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確定為錄用人員。
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辦理聘用手續
公開招聘教師使用事業編制,由曾都區人社局下達聘用通知,曾都區編辦辦理編制實名制登記。用人學校與新招聘的人員簽訂聘用合同(首個聘期三年),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員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十、其他
1.本公告由曾都區人社局、曾都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2.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聯系電話:0722—3317529(區人社局)、0722—3590872(區教育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