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深圳市福田區區屬公辦中小學選聘高端教育人才14人公告
來源:福田政府在線
2018-07-02 09:51:13
深圳市福田區區屬公辦中小學2018年面向全國選聘高端教育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福田區區屬公辦中小學2018年面向全國選聘高端教育人才14名。現將有關選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職位
具體選聘職位及資格要求詳見《深圳市福田區區屬公辦中小學2018年面向全國選聘高端教育人才崗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選聘范圍及條件
(一) 選聘范圍
第一類:獲得下列資格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享受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
2.獲得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者且在聘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崗位不少于2年;
第二類:獲得下列榮譽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教育部授予的全國模范教師、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中小學班主任;
2.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授予或評定的名校長、名教師,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授予或評定的特級教師,南粵優秀教師、南粵優秀教育工作者;
第三類:副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授予或評定的名校長、名教師,獲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貼的教師;
第四類:博士后出站或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學位人員。
(二)選聘基本條件
1.具有相應層次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書;
2.年齡45周歲以下的在崗人員(全日制博士學位人員須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年齡可適當放寬至50周歲以下);
3.符合本公告及《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報名:(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3)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到稱職以上的;(5)在其他規定期限內不能聘用的;(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時間及咨詢電話
1.報名方式: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在符合報名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基礎上,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請報名者將材料的電子版或PDF格式掃描文件發送到指定電子郵箱(hyc@szft.gov.cn)進行報名,郵件名為“報考崗位名稱+本人姓名”。
2. 報名時間:報名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至2018年7月15日(星期五)18:00截止。
3.咨詢電話:0755-82918332、82918335,咨詢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資格初審
根據選聘條件和網上提交的報名材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人員,由福田區教育局電話通知。
報名時請按以下順序提交材料(見附件2):
1.《深圳市福田區區屬公辦中小學2018年面向全國選聘高端教育人才信息簡表》(電子版);
2.《深圳市福田區區屬公辦中小學2018年面向全國選聘高端教育人才報名表》(電子版);
3.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掃描件);
4.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非全日制學歷及學位需同時提交驗證證明(掃描件);
5.教師資格證書(掃描件);
6.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掃描件);
7.工作經歷證明(掃描件),時間均截止至2018年6月29日;
8.符合本公告及《崗位表》資格條件規定的相關榮譽證書(掃描件);
9.知情同意書(本人簽字掃描件);
10.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擬聘擬調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本人簽字掃描件,已育或已孕人員應當申辦《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其他未育、未孕人員填寫本承諾書即可。《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可在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時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須攜帶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于7月18日(周三)9:00前到達電話通知的指定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審查合格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選聘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選聘資格。
(三)注意事項
1. 年齡要求
崗位“最高年齡”要求為45周歲的,報考人員必須是1972年6月29日之后出生,其他年齡要求依此類推。
2. 資格證書要求
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必須在2018年6月29日之前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且必須在網上報名時提供崗位要求的證書(只是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但至報名時尚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崗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證書類別必須與崗位要求相一致。
3. 本公告所稱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數。
四、考核
考核具體時間、地點和形式見面試通知書。在考核成績80分以上(含80分)人員中依成績高低排序按擬聘名額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將在福田政府在線-招考專欄(http://www.szft.gov.cn/zf/ztbd/ftqzkzl)公布。
五、體檢
體檢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醫院將在體檢表上簽署體檢是否合格意見,體檢不合格者不予招錄。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用人單位須在30日內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結束后,由用人單位出具考察報告。
經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程序報區組織人事部門,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
經考核、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深圳市福田區政府在線--招考專欄(http://www.szft.gov.cn/zf/ztbd/ftqzkzl)公示7天。
八、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等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向區組織人事部門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所聘人員按我市新出臺的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
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用人單位為擬聘人員辦理常設崗位工作人員聘用手續,并在公示結束后3個月內備齊規定材料報區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對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8年(含試用期),用人單位與其簽訂不少于8年(含試用期)期限的聘用合同。最低服務年限期內因個人原因離職的,視為違約,應當一次性全額退還安家費并承擔其他相應違約責任,具體的權利義務以簽訂的聘用合同為準。
九、其他事項
(一)考生所提供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的不接受報名,其中弄虛作假的記錄在案并報市相關部門,5年內不得參加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考試。
(二)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深圳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住房待遇:引進的人才及其家庭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本市未享受任何形式政策性住房待遇的,按市、區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四)人才獎勵補助:對新引進的教育人才經考核合格后給予一次性人才安家費,標準為(稅后):第一類80萬元,第二類50萬元,第三類30萬元,第四類10萬元。
引進人才符合選聘范圍及條件兩項以上的,按照從優不重復的原則予以認定和補助。
引進人員依據《關于實施“福田英才薈”計劃的若干措施》被認定為“福田英才”的,相關待遇按照從優不重復的原則予以認定和補助。
(五)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算1年內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核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本次選聘對進入考核的深圳市市外教師給予適當的交通食宿補貼,其中,工作地在省內(不包括深圳市)的1000元/人、工作地在省外的2000元/人。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按《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 號)有關規定執行。
(八) 本公告由福田區委組織部、福田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中共深圳市福田區委組織部 深圳市福田區教育局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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