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湖州市直學校選調學科教師23人公告
為優化市直學校學科教師配置,推進市直學校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綜合績效,結合市直教育系統“縣管校聘”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在市直學校間選調學科教師23人。
一、選調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擇優選調;
(二)有編制、有崗位數的學校可選調。
二、選調崗位及數量(見附件1)
三、選調對象及必備條件
(一)選調對象:市直學校在崗在編教師;
(二)選調教師條件:
1.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
2.年齡40周歲以下(1978年6月21日以后出生),教學特別優秀或工作表現突出的,經所在學校審定,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
3.品行端正、勤奮敬業、身體健康,能運用現代化教育教學手段;
4.具有市直教壇新秀及以上教學業務榮譽稱號或輔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省二等獎的教師。
四、選調程序及步驟
根據公布的選調崗位及數量按報名、資格審查、考核、公示、選調等程序進行。
具體工作由市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一)公布選調崗位及數量
各市直學校根據學校學科優化需要,提出相應的選調學科教師及數量。經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崗位和數量并發布相關公告。
(二)報名
符合條件的教師在湖州教育網自行下載填寫報名表(附件2)并將表格交選調學校。報名及遞交材料截止時間:6月25日(周一)中午下班前。各選調學校經初步審核匯總后于該日下班前統一交市教育局組宣人事處。
(三)資格審查
市教育局組宣人事處負責對申報者進行資格審查,并將結果告知選調學校。
(四)考核
由選調學校組織有關專家對符合條件的申報者進行師德考核和教學業務水平考核(采用說課形式),并提出建議名單報市教育局組宣人事處。
(五)選調審核
市教育局組宣人事處提交局黨委會討論審核,確定擬選調人員。
(六)公示
擬選調人員在湖州教育網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選調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有問題反映但經核實不影響選調的,由組宣人事處辦理相關調動手續;反映的問題經查有實據,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其擬選調人選資格;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選調,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選調。
點擊下載>>>
湖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