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長春市司法局招聘5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長春市司法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
本次共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5人,在長春市司法局指揮中心從事相關管理工作。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2000年6月21日至1988年6月21日期間出生)。
6.一般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統招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3.現役軍人、在讀學生非應屆畢業生;
4.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由長春市司法局政治部干部警務處組織報名事宜。
報名時間:2018年6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報名地點:長春市司法局6樓616室干部警務處
(二)報名要求
報名者須攜帶填寫好的《長春市司法局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報名表》、學信網打印的《學歷認證電子注冊備案表》各一份、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3張近期同底(6個月內)正面小二寸免冠彩照。
(三)資格審查
由長春市司法局政治部干部警務處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
(四)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必須認真完整填寫報名信息,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2.考生必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如因本人變更聯系電話、手機停機、關機等原因無法聯系本人,產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3.本次公開招聘最終解釋權歸長春市司法局政治部干部警務處所有。
四、招聘方式及人選確定
本次招聘采取綜合考察的方式進行,由長春市司法局政治部干部警務處及相關處室組織實施。報名后通過資格審查人員于2018年6月25日進行綜合考察,根據考察結果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對體檢合格者,由長春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辦理聘用合同,對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聘用人員身份及待遇
被聘用人員屬于勞務派遣人員,本人與長春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到長春市司法局指揮中心的招聘工作崗位。聘用人員應發工資為3250元/月,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后確定每月實發工資,無績效獎金及其他各項津補貼。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不合格的,終止勞動合同。
聯系人:張欣 電話:0431-85802647
點擊下載>>>長春市司法局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長春市司法局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