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輔助性崗位招聘1人公告
鹽城市人社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用工人員公告
鹽城市人社局直屬事業單位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用工人員。現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
招聘崗位 |
招聘 人數 |
要求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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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
學歷 |
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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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輔助性崗位 |
1人 |
35周歲以下 |
本科 |
專業不限 |
具備計算機速錄技能; 需經常加班,適合男性 |
二、招聘人員基本條件
⑴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責任心強,有良好的團隊意識和吃苦耐勞精神,具有一定的溝通協調能力;
⑵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能夠適應工作崗位要求;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① 被機關、事業單位、社區工作崗位辭退未滿5年的;
②因涉嫌違法違紀被司法機關、紀檢監察部門立案查處尚未結案的;
③法律和規范性文件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工作崗位和性質
從事單位輔助性工作,人員性質為政府購買服務用工人員。
四、人員招聘程序
1、人員報名
人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⑴報名時間:2018年6月21日—6月28日(不含節假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⑵報名地點:鹽城市行政審批中心一樓服務大廳515人才服務窗口(鹽城市府西路1號),聯系電話:0515-66666515。
⑶報名時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張,到指定地點報名,并請認真準確填寫《鹽城市人社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用工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在規定時間內,如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報考者需提供的報名材料。
⑷本次公開招聘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7〕146號)規定,收取報考人員筆試費每人100元。
2、資格審查
對參加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凡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3、考試形式
人員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報名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考核。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⑴筆試: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輔助性崗位筆試內容為計算機文字速錄技能考試,速錄考試的形式為聽打,根據記錄速度和準確率評分,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擬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達不到1:3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⑵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設60分合格線,主要測評應試者的綜合素質、溝通協調能力、崗位適應性、語言表達能力等。
⑶成績評定: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按50%計入總成績。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擬招聘人選。當總成績出現并列時,按面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總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加試決出名次,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
4、人員聘用
⑴體檢和考察: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體檢和考察。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組織考察,考察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政審要求。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人數空缺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⑵公示:體檢和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jsychrss.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公示期間發現問題的,經查屬實,不予聘用。公示無異議人數低于應聘名額時依次遞補。
五、人員工資待遇
按照鹽城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購買服務用工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人員聘用后,采取政府購買用工的方式,由鹽城市人社局指定勞務派遣機構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政府購買服務用工人員工資報酬由勞務派遣機構按政府購買用工相關政策規定執行,并為其繳納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對政府購買服務用工人員實行試用期管理,試用期為3個月,服務期不少于1年,在試用期內經考核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可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
市人社局機關黨委 0515-68608306。
咨詢電話:
市人社局組織人事處 0515—68608313;
市515人才服務窗口 0515—66666515。
附件下載:鹽城市人社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用工人員報名表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