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商丘虞城縣“留置”陪護人員招聘50人公告
來源:虞城政府門戶網
2018-06-19 13:58:27
關于招聘虞城縣“留置”陪護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要求,為保障“留置”任務順利開展。進一步加強“留置”陪護工作,確保辦案安全,結合當前我縣執紀辦案工作實際,經縣政府黨組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招聘“留置”陪護工作人員50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根據我縣執紀辦案工作的需要,現招聘“留置”陪護工作人員50名,其中男性35名,女性15名。
二、招聘條件
具有商丘市戶籍(含縣市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年齡18-35周歲(即1983年6月30日至2000年6月30日期間出生);高中(中專)以上學歷;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有工作單位的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縣公安局在職的輔警人員不得報考)。
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以及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不得報考。
在同等條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的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及子女、退役士兵士官、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中國共產黨員、警察類院校畢業生優先。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報名地點:虞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會議室
攜帶資料: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2張、身份證、學歷證書(退役士兵帶退伍證、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帶相關證件)等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報名結束后,進行資格審查初審(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聘用資格)。
報名者應于2018年7月9日至1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筆試時間:2018年7月12日上午9:00——11:00 。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上考試地點為準。
筆試成績于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0日在“虞城網”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三)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3進行面試,面試滿分100分。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能測試
根據考試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排序,按照1:1.2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員。體能測試項目為:男子1000米跑和10米×4往返跑;女子800米跑和10米×4往返跑。評分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標準》。
體能測試不合格,不能進入下一環節。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根據體能測試情況,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1進行體檢。
體檢項目參照招錄人民警察特警職位體檢標準進行。
體檢時間及集合地點另行通知。
(六)政審
體檢合格的,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政審對象。政審參照招錄人民警察的要求進行,政審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七)公示、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和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虞城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內接受崗前培訓與試用期考核,培訓和考核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管理使用
“留置”陪護工作人員日常管理由縣公安局負責,主要用于我縣紀檢監察機關留置陪護工作,無陪護任務時由縣公安局統一調配使用,陪護任務期間由紀檢監察機關管理使用,遇到重大案件時,由市紀委監察委統一調配使用。
五、工資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留置”陪護工作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形式,與虞城縣公安局保安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工資福利待遇每人每月2000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按照市最低工資標準2376元繳納,每人每月約需926元,以上費用由縣財政解決。
咨詢電話:0370-3029597
虞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2018年6月16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