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貴州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輔助員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決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派遣制審判輔助人員36名。委托黔南人力資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招聘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崇尚法律職業,工作踏實,吃苦耐勞,積極主動,有較強的責任心和服務意識,顧全大局,服從安排,誠實守信。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體型勻稱,口齒清楚,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崗位條件
1、男女不限,年齡18周歲以上(2000年7月1日以前出生),40周歲以下1978年7 月1日以后出生);
2、普通話標準且具備嫻熟的計算機操作能力,熟練使用OFFICE等辦公軟件。有較好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條理清晰,邏輯性強。
3、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4、應屆生可憑就業推薦表報名,但需在2018年8月31日前拿到畢業證。
5、黔南籍優先。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受過勞動教養或少年管教,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4、不誠實守信,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曾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受過行政拘留處罰的。
5、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6、不符合招考所需資格條件的。
7、在學校就讀期間受過違紀處分的。
8、其他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三、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起止時間:2018年 6月11日至6月30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雙休、節假日不報名)。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者需在報名規定時間內攜帶近期一寸免冠證件照片2張、學歷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個人簡歷及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報名地點:都勻市步行街廣惠大廈三樓黔南人力資源市場內。
4、報名咨詢電話:0854一8256435
(二)資格審核
1、根據招聘條件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并根據崗位需求情況等,對符合條件的人員,由招聘單位審查人員簽署同意報名的意見,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
2、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如個人信息填寫錯誤或失實,不符合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或與其他用人單位已簽訂勞動合同,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隱瞞真實情況,擅自報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三)計算機測試及面談
測試內容為計算機技能測試(打字測試)。
計算機技能測試地點:都勻市商業步行街廣惠大廈三樓黔南人力資源市場內。
計算機技能測試、面談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
參加體檢的考生按擬派遣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列為政審對象,并根據崗位需要確定遞補人員進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黔南人力資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組織進行。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進一步核實報名信息是否真實、準確。
四、錄用
確定為擬派遣制人員的考生與黔南人力資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簽訂《人才派遣勞動合同》,合同的期限為三年,試用期三個月,派遣至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工作,試用期未能勝任本職工作者,不予錄用。
報考者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證件審核、測試或體檢不合格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將根據崗位需要情況進行遞補。
五、工作待遇
1、工資:基本工資1800元+月績效考核工資+計件工資+年終考核獎;(包含個人部分五險一金)
2、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
3、其他待遇按照本院的相關規定執行。
六、本簡章由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2018年 6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