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理工職業學院招聘輔導員4人公告
來源: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8-06-07 10:18:12
廣東理工職業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公告
廣東理工職業學院是省屬公辦高等職業院校,主校區位于中山市五桂山區。根據工作需要,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導員4名。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包括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工作人員,人事關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人員和其他符合應聘條件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中共黨員,熱愛教育事業,思想政治素質好,品德高尚,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團隊合作精神。
(四)具備從事應聘崗位工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五)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六)年齡條件:35周歲以下。
(七)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八)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具體條件詳見《廣東理工職業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崗位表》(見附件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有關單位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8年6月20日至6月22日。
(二)報名方式
采用郵寄(快遞)報名和現場報名方式。
郵寄(快遞)報名:有意應聘人員請在規定時間內以快遞方式將報名材料寄至廣州市越秀區下塘西路3號廣東理工職業學院人事處譚老師收,聯系電話:020-83592810。請在信封上標明“應聘輔導員+應聘者姓名”。
現場報名:請應聘人員備齊報名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的工作日到廣州市越秀區下塘西路3號廣東理工職業學院1號樓807人事處辦公室報名。
報名材料包括: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須附個人近期彩色照片);
2.《廣東理工職業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輔導員信息登記表》(見附件3);
3.身份證復印件;
4.中共黨員證明材料;
5.計劃生育證明材料(戶籍所在地鎮(街)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生證明,有效期原則上不能超過6個月);
6.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材料(人事部門出具證明);
7.職業資格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境外留學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通過國家教育部認證)、科研成果證明、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
報名材料電子版(含各類證明、證書材料)需同時發送至郵箱:rsczp@gdrtvu.edu.cn,請在電子郵件“主題”欄上標明“應聘輔導員+應聘者姓名”。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gdhrss.gov.cn)、廣東理工職業學院網站(http://www.gdpi.edu.cn),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4.報考人員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應屆畢業生除外)。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5.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7.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四)報名資格審查
1.初審
根據實際報名人數,由學校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初審結束后,2018年6月28日將在學校網站人才招聘欄目公布初審合格者名單。
2.復審
通過初審的應聘者須在考試前(時間另行通知),到學校進行資格復審。不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復審通過人員方可領取準考證,進入考試環節。復審提交審核的資料如下:
(1)身份證原件;
(2)學歷、學位、職稱、職業資格等證書原件;
(3)獲獎證明原件,發表論著的需提供該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4)相關工作(任職)經歷的有效證明(人事部門出具證明);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
(6)《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原件(打印并親筆簽名)一份。
五、考試
(一)崗位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筆試采取固定考場閉卷限時的考試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崗位業務水平,不指定參考書。
(二)筆試成績60分以上為合格。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1:5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考試人數不足5人,可按實際參加考試人數組織)并同時予以公布,與排名第五的應聘人員成績相同者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面試成績在全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宣布。考試綜合成績60分以上為合格。
(四)筆試成績及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及廣東理工職業學院網站公布。請保持通訊暢通。
(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報到,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六、體檢
(一)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在綜合成績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崗位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
(二)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進行體檢。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缺,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可從考試綜合成績合格者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因考察不合格或個人自動放棄出現招聘崗位空缺的,可從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合格者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替補。
八、公示和聘用
報考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學校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九、有關問題說明
(一)請應聘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二)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與《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訂的聘用協議無效。必要時追究個人法律和經濟責任。
(三)關于年齡、工作經歷等時間界限計算至報名截止之日。
(四)本公告提到的“以上”都包含本數,如“60分以上”即指60分或以上分數。
(五)擬聘用人員未按規定到指定醫院體檢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辦理聘用手續的,視為主動放棄工作機會。
(六)本公告由廣東理工職業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招聘工作由廣東理工職業學院監察處負責監督。招聘工作的有關事宜及通知,請瀏覽廣東理工職業學院網頁,網址http://www.gdpi.edu.cn。
咨詢電話:020-83592810(人事處),聯系人:譚老師。
監督電話:020-83573870(監察處),聯系人:李老師。
附件:1-3下載
附件1_廣東理工職業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崗位表.xls
附件2_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3_廣東理工職業學院公開招聘輔導員信息采集表.xls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