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肅省平涼市特崗教師招聘518名公告
根據《甘肅省教育廳、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甘肅省2018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師〔2018〕12號)精神,現將我市2018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計劃”)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目標和范圍
通過實施“特崗計劃”,引導和鼓勵普通高校畢業生到我市各縣(區)農村學校任教,進一步解決農村學校師資力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問題,加強緊缺薄弱學科教師的補充,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2018年,我市將在崆峒區、涇川縣、靈臺縣、崇信縣、華亭縣、莊浪縣、靜寧縣7個縣(區)實施“特崗計劃”,計劃招聘“特崗計劃”教師518名(包含2017年已簽約農村碩士6名),聘期3年。
各實施縣(區)招聘人數以省教育廳下達計劃和崗位為準。
二、基本原則
(一)必須以落實服務期滿特崗教師編制、做好人事工資關系接轉等工作為前提。
(二)選拔招聘工作由教育、人社、財政等部門共同負責,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擇優”原則。
(三)按照學科結構和教師崗位需求,科學合理設置招聘崗位。
(四)“特崗計劃”實施縣(區)的縣城學校不能列為設崗學校,特崗教師均需安排在縣以下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含小學學前教育崗位)任教。
(五)“特崗計劃”教師實行公開選拔、按崗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和應聘人員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報考條件和要求
(一)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
3.志愿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小學學前教育崗位)任教,服從組織安排;
4.平涼生源(因婚將戶籍遷入平涼的往屆畢業生需提供結婚證、戶口本等相關證明)。
(二)學歷要求
報考農村中小學崗位(含小學學前教育崗位)的畢業生須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往屆畢業生為尚未就業且持有《擇業通知書》或派回生源市(州)人社部門的《就業報到證》(無具體就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2016年和2017年通過省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到農村幼兒園服務的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
已經簽約的2017年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免試納入特崗教師管理。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參加2018年省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深度貧困縣農村學校支教行動”且支教實習合格的考生,面試成績加10分。
(三)職業資格及任教學科要求
報考農村中小學崗位的畢業生應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和任教學科;報考農村小學學前教育崗位的畢業生應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或具有其他種類教師資格證且任教學科為音樂、體育、美術。尚未申請教師資格證的2015年秋季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所學專業應與報考崗位學科相對應;非師范類畢業生要具有教師資格證或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任教學科應與報考崗位學科相對應。
四、實施辦法
(一)報名
1.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的方式,由考生網上填報報名信息,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協調,縣(區)教育局具體負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的資格審查工作。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8年6月4日9:00至6月8日18:00,報考人員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rst.gansu.gov.cn)后,進入“甘肅省2018年基層服務項目報名系統入口”進行注冊并填報報名信息。6月8日18∶00以后將關閉報名系統。
報考人員報名前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誠信承諾書》。注冊時必須準確填寫本人姓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碼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登錄名和密碼。注冊完成后,上傳經“人事考試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審核并自動生成的照片,同時按照系統要求提供相關電子證明。因報考人員通訊不暢通、提交信息不真實、不準確等原因造成考試招聘過程出現無法考試、耽誤資格審核及體檢等后果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2.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網上報名資格審查時間為2018年6月5日至6月9日。報考人員報名后由實施縣(區)教育局對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審核。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審核結果,已通過審核的報考人員,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3.現場確認資格復審。現場確認時間為2018年6月20日至6月22日,地點在特崗計劃實施縣(區)公布的指定地點。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持身份證、畢業證(或學校就業指導部門出具的證明)、《就業報到證》(無具體就業單位)或《 擇業通知書》、教師資格證(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在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的《甘肅省2018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報名表》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由實施縣(區)教育局具體實施,依據報考條件對報名資格進行初審;市教育局通過報名系統進行復審確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生不得參加全省筆試。如本人因故無法參加現場確認的,可委托親友確認,確認時除提供上述規定的證件外,還須持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網上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資格復審通過后,于2018年7月2日09∶00至7月7日08∶3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按照提示打印本人準考證并妥善保管,以備考試、資格審核、體檢等環節使用,無本人《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時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件原件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5.考生以各設崗縣(區)公布的生源要求為準,每人限報一個志愿服務縣和一個崗位,不作調劑。報考“特崗計劃”的考生不能再報考基層服務項目中的其他項目。
(二)筆試
1.筆試內容
本次考試筆試分為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和專業基礎知識測試兩部分,各占100分,總分200分。
公共基礎測試內容主要包括時事、政治、法律、經濟、管理、科技、人文和計算機應用、公文寫作等方面的相關基礎知識。
專業基礎知識測試按文科類、理科類、音體美類、小學學前教育類分別命題考試。其中,文科類測試內容為中學語文、歷史、地理;理科類測試內容為中學數學、物理、化學;音體美類測試內容為音體美相關專業知識;小學學前教育類測試內容為學前教育理論、職業道德與基本素養、教育知識與應用、保教知識與能力。
2.筆試時間和地點
公共基礎知識測試:2018年7月7日,9:00—11:00;
專業基礎知識測試:2018年7月7日,14:00—16:30。
考試地點:以準考證上指定的地點為準。
3.雷同試卷處理
筆試結束后,由國家指定的專業機構進行雷同檢測,被甄別為雷同試卷的考生,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如其他相關證據證明雷同試卷考生存在作弊行為的,將視具體情形對其給予違紀違規處理。
(三)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各實施縣(區)要嚴格按照各學段對應學科招聘計劃的120%劃線,筆試成績按照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排名,依據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人員不足招聘計劃120%的學科,由實施縣(市、區)根據全縣該學科所在大類(文科、理科、音體美和小學學前教育)考生平均分數劃定面試最低控制線,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工作由實施縣(區)教育、人社部門按照市教育、人社部門的統一安排組織進行。各地要認真組織面試工作,嚴格面試程序,面試過程全程錄像,保證考試公開、公平、公正。
(四)人選確定
面試結束后,各實施縣(區)要按照中小學文科、理科、音體美類筆試成績(200分)/2×70%+面試成績(100分)×30%換算總成績,小學學前教育類筆試成績(200分)/2×50%+面試成績(100分)×50%換算總成績,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實施縣(區)按照各學段及對應崗位學科,依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擬錄用人員。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并列時,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用,筆試成績也相同時,筆試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錄用。在確定的擬錄用人員范圍內,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由擬錄用人員自愿選擇崗位。如實施縣(區)擬錄用人員達不到計劃數的,由市教育局決定是否在本市跨縣區、同崗位、同學科進行補錄,不得更換崗位、跨學科補錄。如需補錄,由市教育局擬定補錄方案,上報省教育廳審核同意后進行補錄。擬錄用人員由實施縣(區)參照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組織體檢,經公示后報市(州)復核。設崗縣(區)教育局于2018年8月8日前將審核同意擬聘用的特崗教師匯總名單(附件2)和特崗計劃實施情況總結上報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匯總上報的擬聘用特崗教師,經省教育廳復核、網上公示后報教育部。
(五)崗前培訓與上崗
各縣(區)要安排擬聘特崗教師參加不少于一周的崗前培訓,尤其是針對非師范專業畢業生,做好入職前的師德教育與教學培訓工作,并在上崗前對未認定教師資格證的按國家規定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確保特崗教師在秋季開學時持證上崗。
(六)信息管理
各實施縣(區)錄取結束后,要及時在全國教師信息管理系統中做好特崗教師信息填報和更新工作,掌握特崗教師的基本信息,加強對特崗教師的科學動態管理。
五、保障政策
(一)特崗教師享受《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9〕4號)、《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5〕18號)和《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33號)中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由實施縣(區)落實好特崗教師的工資與補助發放、周轉宿舍安排等工作,切實解決其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確保特崗教師在保障待遇、職稱評聘、評優評先、年度考核等方面與當地公辦學校教師同等對待。
(二)“特崗計劃”的實施與“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相結合。符合相應條件要求的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免試納入特崗教師管理。
(三)特崗教師在聘期內,不得隨意調動(含借調)。實施縣(區)教育局要加強對特崗教師的統一管理和日常考核,對違反協議和學校規章制度的特崗教師,要嚴肅處理。對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受到嚴重影響、情況惡劣的,一經查實根據合同協議予以解聘并公開通報。
(四)本次招聘的特崗教師,服務期滿后由實施縣(區)教育、人社部門組織進行崗位考核,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崗教師,不進行其他考試,由實施縣(區)負責入編,落實工作崗位,做好人事、工資關系等接轉工作,同時做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發放和管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服務期滿特崗教師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碩士研究生等優惠政策。不愿留任的特崗教師由其自主擇業。省上不再行文。
(五)特崗教師戶口和檔案關系原則上統一轉至工作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事檔案管理部門。
六、資金安排
“特崗計劃”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承擔。中央財政設立專項資金,用于特崗教師的工資性支出,并依據實際在崗教師人數據實核撥。特崗教師在聘任期間,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其他津貼補貼由各縣(區)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工資性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補助水平綜合確定。凡特崗教師工資性年收入高于國家標準的,高出部分由實施縣(區)政府承擔。各實施縣(區)要嚴格執行中央制定的特崗教師工資標準,按月足額發放特崗教師工資,確保招聘上崗的特崗教師工資的正常發放。
組織選拔特崗教師過程中產生的面試費用由實施縣(區)承擔,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費用。
考生網上報名需提供的電子證明
1.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2.可證明生源地要求的戶口本頁面掃描件。
3.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必須上傳教師資格證掃描件;通過教師資格考試但尚未取得合格證的可在現場確認時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2015年秋季以前入學尚未申請教師資格證的師范類畢業生上傳學校出具的師范類專業證明。(此項對通過教師資格考試但尚未取得合格證的為非必選項,對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和2015年秋季以前入學尚未申請教師資格證的師范類畢業生為必選項)。
4.往屆生上傳畢業證掃描件;應屆生暫無畢業證的上傳由學校就業指導部門出具的證明掃描件。
5.《就業報到證》(無具體就業單位)或《 擇業通知書》掃描件。
縣(區)現場確認地點及咨詢電話:
崆峒區:區教育局二樓會議室 0933-8237032
涇川縣:縣教育局人事股 0933-5928809
靈臺縣: 縣人社局一樓政務大廳教育局窗口 0933-5938631
崇信縣:縣教育局二樓會議室 0933-6124176
華亭縣:縣職教中心綜合樓二樓 0933-7723795
莊浪縣:縣教育局會議中心(后院二樓) 0933-6621512
靜寧縣:縣特殊教育學校 0933-2527799
附件:平涼市2018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崗位表
平凉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