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鶴壁淇縣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54人公告
來源:淇縣人民政府
2018-05-31 14:31:02
淇縣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緩解我縣公安機關警力不足的矛盾,按照《鶴壁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鶴公【2017】168號)等文件規定,縣政府決定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充實到公安機關非執法崗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程序公開招聘。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在公安機關非執法崗位上工作,不占用公安專項編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
計劃招聘154人,其中:“一村一輔警”崗位105人、視頻監控崗位30人、特警崗位19人。(具體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見附件1)
三、報考范圍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滿十八周歲以上;
4、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在高等教育期間被開除學籍、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2、在軍隊服役期間受記大過以上處分或者受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勞動教養、收容教育、收容教養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等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7、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8、家庭成員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或從事其它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10、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2018年5月31日至6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00)。
(二)報名地點:淇縣人民路東段縣公安局三樓西會議室。
(三)報名提交材料:需要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畢業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淇縣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見附件)一式兩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張。報考特警崗位的退役士兵,還須提供退伍證以及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退伍士兵身份證明(已就業的退役士兵同時須持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聘用后必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等材料。交報名考務費30元。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
各擬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2: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削減招聘人數。
(四)資格審查:工作人員現場對報考人員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于2018年6月9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原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五)淇縣人民政府網站和縣公安局局域網為本次淇縣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專用網站,有關本次考試聘用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布。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僅限報考特警崗位的考生)。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法律常識、時事政治,占比分別為40%、40%、20%,滿分為100分。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8年6月10日上午9:30—11:30。
筆試地點:淇縣第一中學
筆試成績將及時在淇縣人民政府網站和縣公安局局域網公布。同時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時間及地點。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崗位人數的1:2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有缺考、作弊的,不得進入面試、體能測評、體檢。
在參加面試之前,應進行面試資格確認。面試資格確認的時間、地點在淇縣人民政府網站和縣公安局局域網公布。參加面試資格確認時,應試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逾期不參加面試資格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應試者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應試者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后出現的空缺,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面試資格確認合格的人員,發放面試通知單,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面試結束后,組織報考特警崗位的考生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的規定執行。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再參加體檢。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自我情緒控制、人際合作意識與技巧、求職動機與擬任崗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滿分100分。面試缺考、棄權、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體檢。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以后兩位數。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院校畢業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和專門技能的人員。
考試總成績將及時在淇縣人民政府網站和縣公安局局域網公布。
六、體能測評(僅限報考特警崗位考生)
體能測評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的規定執行。
體能測評的結果當場公布。
七、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崗位人數的1:1.2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相關要求在淇縣人民政府網站和縣公安局局域網公布。
體檢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執行。
體檢所需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體檢結果將及時在淇縣人民政府網站和縣公安局局域網公布。
八、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按照各崗位招聘人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如同一個崗位出現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考察對象;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共同確定為考察對象。
考察參照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的規定執行。
九、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淇縣人民政府網站和縣公安局局域網公示,公示期為7天。
十、聘用
1.公示結束后,由淇縣公安局與被聘用的合格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落實相關待遇。
2.縣公安局組織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根據考生報考崗位安排到相應崗位工作。
3.被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到崗后有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內不合格者,縣公安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十一、工資待遇
1、工資標準:不低于淇縣最低工資標準。
2、另交三險(養老保險為月基本工資的27%、工傷保險為月基本工資的0.2%、保額5萬的意外險100元/年)。
咨詢電話:0392—7227094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
淇縣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5月30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