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寧波寧海縣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36人公告
為切實加強社區專職工作者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一批社區專職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
二、招聘名額
本次全縣共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36名。
三、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寧海縣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寧海縣常住戶口的社會人員(以2018年5月31日前戶口所在地為準);
(二)女性年齡18至35歲(1983年5月31日至2000年5月31日期間出生),男性年齡18至40歲(1978年5月31日至2000年5月31日期間出生);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四)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領導,能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五)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
(六)有志于社區工作,熱心社會公益事業,事業心責任感強,具有吃苦耐勞、樂于奉獻、勇于創新、團隊合作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口頭表達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能熟練操作電腦;
(七)附加分條件:具有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的,筆試加5分;具有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的,筆試加2.5分。
四、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自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止,報考者到躍龍街道辦事處黨群服務中心(地址:人民大道75號,躍龍街道辦事處內)辦理報名手續。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帶資料: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籍戶口簿、學生證、高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照2張和《2018年寧海縣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一份。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應在8月31日17:00前將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送到縣民政局基政科402室,否則,取消考試錄取資格)。
2.社會報考人員須帶資料: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畢業證書等有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照2張和《2018年寧海縣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一份。
3.具有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和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的,還須攜帶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和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4.報考人員請在寧海縣民政局網站(http://www.ninghai.gov.cn/col/col111073/index.html)上自行下載電子表格(見附件1)。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資料證件不全或提供的資料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審核。
5.確因特殊情況需委托他人代報的,代報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資料和有效委托書(見附件2)外,還需隨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核
根據招聘條件,由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經資格審核合格,報考者憑本人身份證,于6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寧海縣民政局基政科402室(躍龍街道中山東路86號)領取準考證。
招聘人數與資格審核后合格人數低于1∶3比例的,相應核減所招聘指標數。
(三)筆試
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一門,考試范圍為綜合基礎知識、社區及社會工作政策與實務、寫作等,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數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社區工作業務能力、崗位適應能力、回答問題的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乘以50%加上面試成績乘以50%合成總成績(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后兩位)。滿分為100分(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五)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國家招考公務員的標準執行,體檢不安排復檢。體檢不合格者淘汰。體檢對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體檢合格者列為考核對象。考核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考核結果分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七)公示與聘用
考核合格者,經網上公示7日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由寧海縣城鄉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分配到寧海縣城鄉社區服務中心及躍龍、桃源街道辦事處,并由寧海縣城鄉社區服務中心、躍龍街道辦事處、桃源街道辦事處按有關規定與被聘用者簽訂勞動合同。
報考人員已有工作單位的,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好與原單位終止勞動人事關系手續后予以聘用。被聘用人員須與招聘單位簽訂三年期聘用合同并實行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單位將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不按時辦理聘用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需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不服從統一安排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勞動合同。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成績查詢、擬聘用人員名單均在寧海縣民政局網站(http://www.ninghai.gov.cn/col/col111073/index.html)上予以公布。
五、聘用人員待遇
社區專職工作者待遇按現社區同類人員確定,并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按規定享受住房公積金待遇。
六、遞補規定
(一)面試對象放棄面試的,或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或面試不合格的,不得列為遞補對象。
(二)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放棄考核或考核結論為不合格的,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三)擬聘用人員在聘用通知簽發之日前書面提出放棄或因弄虛作假被取消聘用資格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四)本次考試總成績一年內(自擬聘用人員公示期結束之日起計算)有效。如本次考試所招聘人員一年內(自擬聘用人員公示期結束之日起計算)因各種原因造成指標空缺的,按本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遞補人員名單在寧海縣民政局網站上公布。
七、注意事項
(一)有關招聘政策,請仔細閱讀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撥打咨詢電話。
(二)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考生如無法提供二代身份證的,可用護照、臨時身份證和公安機關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代替,其它證件一律不得使用(如戶口本、學生證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三)在2018年5月31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或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招聘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四)考生在報考時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五)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下發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執行。
(六)報考人員對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縣人社局、縣城鄉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
(七)寧海縣城鄉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社區專職工作者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
八、本公告及其他未盡事宜的解釋權屬寧海縣城鄉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報考咨詢電話:65258021
投訴舉報電話:65258000
附件:
1.《2018年寧海縣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報名登記表》.doc
寧海縣城鄉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