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石獅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招聘10人公告
石獅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辦公室2018年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鞏固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成果,推進創城工作常態化,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0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要求,詳見《2018年石獅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及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體檢標準參照2016年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5.組織紀律觀念和責任心強,吃苦耐勞,能服從工作安排,適應加班工作;
6.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或免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在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有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年齡要求:
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在1983年5月11日至2000年5月11日期間出生)。
2.學歷要求:
(1)崗位所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
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通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而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考生,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關證明;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2)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3)專業要求。專業條件設置為“中國語言文學類”“新聞傳播學類”“計算機類”“公共管理類”“衛生管理類”“法學類”“工商管理類”“社會學類”的崗位,所學專業為《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8年)》(附件3)中“中國語言文學類”“新聞傳播學類”“計算機類”“公共管理類”“衛生管理類”“法學類”“工商管理類”“社會學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方可報考;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崗位,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準予報考。所需專業與所學專業應該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考生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為準。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8年5月11日8:00至2018年5月17日17:30止。
2.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采取電子郵件報名,將報名材料的電子文檔(照片或掃描件均可,文字圖片要求清晰可辨)發送至郵箱:ss88880150@163.com,標題為“姓名+應聘崗位名稱(如張三+市創城辦考評督查員),咨詢電話:0595-68892998。
3.報名材料
(1)如實填寫《報名信息表》(附件2)1份;
(2)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照;
(3)身份證;
(4)畢業證、學位證;
(5)執(職)業資格證書和相應專業任職資格證書;
(6)職稱證書;
(7)工作經歷證明:本人與工作所在單位簽署的正式勞動合同,或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出具的工資發放證明,或當地社保機構出具的在單位繳納社保的證明等有效證明。有要求相關專業崗位工作經驗的,須所在單位開具的專業崗位工作經歷證明;
(8)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打包壓縮成一個文件,并按“應聘單位+職位+姓名”的方式命名,發送至報名郵箱。
4.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考生僅可報考一個職位。
(2)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或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均為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如2018年應屆畢業生報考時需持有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并保證招聘工作結束后可立即到崗)。
(3)考生要如實完整地填寫報名表,對因聯系方式填寫有誤或聯系方式無法保持暢通等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對于因信息填寫不完整而影響資格條件判斷的,將不予通過資格審核。
5.領取準考證方式:
工作組于考試前將電子版《考試通知書》發到考生報名時預留的郵箱,考生自行打印。
四、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
1.考試時間、地點:以《考試通知書》為準。
2.筆試內容:重點考察考生文筆上的表達;
面試內容:重點考察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3.成績計算:成績實行百分制,總分100分。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格線65分。其中,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為合格。面試成績低于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一律不予錄用,試題委托專業考試機構命制。
4.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將在石獅人才網(www.sshr.net)和石獅人力資源網(www.sshrco.com)發布,考生可登錄網站查詢,具體發布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及考核
根據招考人數按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選,成績相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條件下依次優先聘用:(1)烈士子女;(2)復退軍人;(3)隨軍家屬;(4)取得相應崗位資格證書;(5)學歷較高的。
體檢由石獅市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及程序參照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行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對象必須在指定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考生各方面的表現,遵紀守法和綜治等情況。對考核合格者給予聘用。體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從考試合格考生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序遞補,直至取滿名額。
六、確定聘用人選
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石獅人才網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擬聘用人選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此次考試成績保留1年,在此期間,若有聘用人員解除勞動關系的,可從考試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序遞補。
七、工作待遇
1. 本次招聘人員由石獅市委文明辦(創城辦)使用管理,聘用人員與石獅市委文明辦(創城辦)簽訂勞動合同書,合同期限1年,試用期1個月。
2. 工資待遇由基礎工資、出勤工資、績效工資等組成,聘用期平均工資、津貼等3500元/月(包含個人五險一金)。
八、其他事項
(一)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行。
(二)考生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在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三)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將通過石獅人才網(www.sshr.net)和石獅人力資源網(www.sshrco.com)發布。考生應隨時關注網站相關信息,因個人未及時關注網上相關信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試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咨詢石獅市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四)考生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各有關規定后方可報名。因未認真閱讀本公告相關規定而影響應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本公告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石獅市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95-88880150、0595-68892998
附件1.2018年石獅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石獅市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