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麗水縉云縣事業單位招聘62人公告
為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改善和優化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增強事業單位活力,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全縣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2名,具體的招考單位、對象、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等詳見《2018年縉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也可登錄縉云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jinyun.gov.cn/)查詢(公告中“網上”就指該網站)。
二、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的范圍、對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報考:
(1)縉云縣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含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縉云縣戶籍的其他社會人員(以2018年5 月18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特殊要求見附件1);
(3)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戶籍不限。
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的戶口所在地。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條件所需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2.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18年5月18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可按社會人員報考;委培生報考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
3.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的對象為:本縣行政區域內,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上述人員戶籍不限。服務期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5月18日;
4.面向大學生退役士兵招聘的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畢業后參軍入伍,現已退役的縉云縣生源或縉云縣戶籍人員;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后繼續學習并取得大專以上畢業證書(含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縉云縣生源或縉云縣戶籍人員;
5.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人才[2007]184號文件中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現在編在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具備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并符合上述招聘的范圍、對象規定之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能堅決貫徹黨的路線和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能適應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需求;
5.年齡為18至35周歲(1982年5月18日至2000年5月18日期間出生)。
三、招聘辦法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本次招聘按崗位進行報名、考試,具體程序如下:
(一)注冊及報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網上報名的形式
時間:2018年5月18日9:00-5月21日16:00
網址: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qssy.zjks.gov.cn/signup/)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18年5月18日9:00-5月22日16:00
各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2018年5月18日9:00-5月21日16:00)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三)網上繳費
時間:2018年5月18日9:00-5月23日16:00
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qssy.zjks.gov.cn/signup/)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四)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8年6月5日-6月9日
已繳費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qssy.zjks.gov.cn/signup/)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
筆試時間為2018年6月9日,各科目滿分為100分,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具體考試時間及科目如下:
上午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考試時考生自帶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橡皮和卷(削)筆刀等)。
(六)確定面試對象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考計劃3名及以上的按1:2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并在網上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七)資格復審
面試前要對入圍面試對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縣人力社保局組織,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實施,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地點在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云街道溪濱南路90號,原農業局辦公樓)。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其它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其它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大學生退役士兵應提供《退役士兵證》;
招考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需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工作經歷的時間計算統一截止到2018年5月18日。
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八)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實施。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二代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九)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面試成績÷2。招錄機關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按招聘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并在網上公布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參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以指定醫院結論為準(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網上公布遞補人員名單。
考察對象名單公布后至辦理錄用報到手續期間,相關人員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庫。
(十)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聘用條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被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用人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聘用最低服務年限為5周年。聘用期間,檔案等由縣人才管理服務處實行人事代理。
四、注意事項
(1)招聘崗位計劃數與繳費確認人數比例不足1:3的,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將在網上予以公布。招聘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時內可改報其他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務費;
(2)截止2018年5月18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按其遷出地進行認定;
(3)委培生報考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國有企業單位在職人員應書面報告所在單位,若未按要求報告的,由本人與原單位解除聘用關系后再按規定時間辦理錄用手續;
(4)因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5)考試違紀人員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有關規定處理。
為維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嚴肅性,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與公正,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偽造學歷、證書、證明等的人員,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的人員,或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各個環節中發現與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報考人員對本公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時糾正,聯系電話:0578-3127520。
報考人員可關注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微信:縉云縣人力社保局(微信號:jinyunrlsbj),相關公告、公示等也將在該微信公眾號上予以發布。
本公告由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單位: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電話:0578-3127520 0578-3127521)
舉報受理單位: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縉云縣紀委縣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
舉報投訴電話:0578-3127516 0578-331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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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