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汕頭市婦女聯合會屬下幼兒園(托兒所)招聘24人公告
來源: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05-09 14:33:49
汕頭市婦女聯合會屬下幼兒園(托兒所)2018年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汕市人﹝2009﹞269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有關規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號)和《關于轉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號)等的要求,汕頭市婦聯根據各直屬幼兒園(托兒所)工作需要,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4名,其中,汕頭市兒童福利會第一幼兒園9名,汕頭市兒童福利會第二幼兒園4名,汕頭市兒童福利會第三幼兒園6名,汕頭市葵花幼兒園1名,汕頭市兒童福利會托兒所4名。現公告如下:
一、 單位簡介
汕頭市兒童福利會第一幼兒園是市婦聯屬下財政補助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承擔學齡前幼兒教育工作。
汕頭市兒童福利會第二幼兒園是市婦聯屬下財政補助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承擔學齡前幼兒教育工作。
汕頭市兒童福利會第三幼兒園是市婦聯屬下財政補助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承擔學齡前幼兒教育工作。
汕頭市葵花幼兒園是市婦聯屬下財政補助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承擔學齡前幼兒教育工作。
汕頭市兒童福利會托兒所是市婦聯屬下財政補助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承擔幼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5個幼兒園(所)以優質的保教質量在汕頭地區享有良好的聲譽和知名度。
二、招聘對象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汕頭市婦女聯合會屬下幼兒園(托兒所)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學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7. 2014、2015、2016年經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已被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形式。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8年5月22日(星期二)至5月24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報名地點:汕頭市婦女兒童活動中心一樓(春江路與樂山路交界處;咨詢電話:88566806)
(三)報名程序
1.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如下材料:
(1)填寫《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雙面打印,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相片)(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1份;
(3)本人畢業證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4張;
(5)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1份;
(6)2015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24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市選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含農村社區,下同)擔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助理或村(居)委會主任助理等對象,報名時需提供省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等材料。
2.資格審查:由汕頭市婦聯負責組織實施。對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報考者發放報名回執。
3.領取準考證。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報考者須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證原件(委托他人代領的,須提供報考者及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報名回執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視為自動放棄考試。領取準考證、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1個崗位。
2.2018年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報名,須于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及教師資格證,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及職稱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3.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關信息、證件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善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考試資格。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
(一)筆試。
1.筆試內容。幼兒園會計崗位主要內容為通用能力測試;幼兒園幼師崗位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試(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教師法、幼兒心理學、幼兒教育心理學等);保健員崗位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及職業能力測試(包括衛生法規、醫學倫理學、醫學心理學、預防醫學、護理、臨床等),分別測試從事相應崗位應該具備的基本能力與基本素質。
2.筆試組織形式:筆試采取閉卷形式。
3.筆試時間、地點及須知。具體時間安排和考試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4.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屬政策性加分對象的,包括2015年5月24日—2018年5月24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市選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含農村社區)擔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助理或村(居)委會主任助理等對象,筆試成績加5分。
5.筆試成績公布網站、時間: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發布招聘公告網站公布。
6.應聘人員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以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下載并填寫《應聘人員查分登記表》,送汕頭市婦聯申請查分。每個應聘人員只能申請查分一次。
分數核查的范圍限于:
(1)主觀題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
(2)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
(3)有違紀、違規、異常記錄的。
汕頭市婦聯在收到查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作出書面答復。經核查需要更改分數的,汕頭市婦聯將在3個工作日內更改網上公布的分數,并通知所涉及的應聘人員。
(二)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各崗位面試人數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根據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面試對象按招考崗位擬招聘人數分段計算,具體計算函數為:⑴Y=2X(1≤X≤3);⑵Y=1.5 X+1(3<X≤10)。其中,X代表擬聘用人數,Y代表面試人數,Y值按小數點后四舍五入取整數值。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人員名單的公布: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到汕頭市婦聯201B室(汕頭市海濱路14號人大政協大樓二樓)領取面試通知書。領取通知書時間另行通知。
3.面試時間、地點及須知: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4. 面試方式:根據不同崗位的特點采取不同的形式,其中,幼兒園會計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幼兒園幼教崗位采取試講方式,幼兒園保健員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和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式,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和適應崗位專業要求的業務素質以及專業技能進行綜合考評。
5.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三)考試總成績。
1.幼師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會計和保健員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四舍五入均保留小數點后2位。依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2.考試總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發布。
五、 體檢
(一)依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二)體檢工作及標準: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有關規定執行。
1.幼教崗位人員體檢標準:《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
2.其他崗位人員體檢標準:《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
體檢操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三)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費用自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并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公布。
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擬聘人選公示
對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有關聘用辦理相關手續,兌現相應待遇。
九、其他事項
(一)遞補聘用。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二)本次公開招聘的招聘公告、筆試成績、入圍面試人選、考試總成績、體檢對象、考察人選、擬聘人選公示等事項按規定的時間同步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shantou.gov.cn/)、汕頭人才網(http://www.strc.com.cn/)和汕頭市婦女網(http://stwm.shanto.gov.cn)公開發布。
(三)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十、本次公開招聘由汕頭市婦聯組織實施。
十一、聯系部門、監督部門及電話
市婦聯辦公室0754- 88562285
市婦聯機關黨委紀委 0754-88529965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54- 88179804
附件:1-4下載
1.汕頭市婦女聯合會屬下幼兒園(托兒所)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2.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
3.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xls
4.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doc
汕頭市婦女聯合會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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