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肅武威市涼州區協管員及輔警招聘680人公告
為進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強執法力量,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及警務輔助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全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265名,警務輔助人員415名。共設定招聘職位2類4個,具體招聘職位及人數見《涼州區2018年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及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三、招聘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具有涼州區籍常住戶口(落戶時間在2018年5月1日之前);
3.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5月1日至2000年4月30日期間出生);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畢業生、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年齡可放寬至40歲(1978年5月1日至2000年4月30日期間出生);
4.報考城市管理協管員崗位應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專(高職)及以上學歷,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畢業生、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學歷要求可放寬至高中及以上;報考警務輔助人員崗位應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5.身體健康,體型端正。報考警務輔助人員的校正視力須在4.8以上,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在影響期內的;
3.因違法違紀正被立案調查的;
4.在各級人事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紀律行為的;
5.曾受過治安管理處罰、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以及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
6.其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涼州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及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招聘辦)根據確定的時間和招聘計劃,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公告在武威日報、武威市電視臺、涼州人才微信公眾號、涼州公安微信公眾號上發布。
(二)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報名時須由本人持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復印件1份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張,填寫《涼州區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報名表》或《涼州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一式一份,經審查合格后予以報名,不得代報或委托報名,每人僅限報考1個職位。報名人員學歷在學信網上進行驗證。應聘人員所出具的各種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
報名時間:2018年 5月8日至5月11日,共4天;
報名地點:涼州區職業中專致遠樓一樓
(三)筆試
考生于2018年5月15日至5月16日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經考生本人確認簽字后發放準考證,不得代領及委托領取。考試的命題、制卷、閱卷及登分由涼州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及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招聘領導小組)委托專業考試機構或高校承擔,區招聘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人員不參與命題、制卷、閱卷和登分工作。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法律知識、時事政治等。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按職位分類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和公布,并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 1:1比例進入體檢環節(末位成績相同的共同進入體檢)。
考試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單位(機構)舉辦考前輔導班。
(四)體檢
筆試結束后,根據招聘人數,按照 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按照筆試成績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
(五)考察政審
區招聘辦選派人員對擬聘人員進行考察政審,重點對擬聘人員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是否有違紀違法現象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政審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按照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確定聘用對象及公示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結合體檢、考察政審情況,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經領導小組審核后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后,對無異議的人員,辦理聘用相關手續。按職位分類分別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解除勞動合同。
在確定初選人員或遞補時,若筆試成績出現并列時,依序優先確定成績并列人員中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畢業生、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
(七)崗前培訓
由涼州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及涼州區公安局組織,對聘用對象進行崗前培訓。
五、待遇和政策保障
聘用的城市管理協管員及警務輔助人員分別由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和區公安局管理,不占用編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城市管理協管員工資待遇由基本工資、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組成,建立工資動態晉升調整機制。其中:基本工資參照甘肅省最低工資標準執行(2018年度為1520元/人·月);崗位補貼560元/人·月,社會保險補貼340元/人·月。
警務輔助人員工資待遇由基本工資、執勤補貼、加班補貼組成,并分級動態調整。其中:基本工資參照甘肅省最低工資標準執行(2018年度為1520元/人·月);執勤補貼按照550元/人·月標準發放;加班補貼參照人民警察超時加班補貼減半執行355元/人·月發放。
城市管理協管員和警務輔助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負擔,人員工資及社會保險單位繳納部分所需經費由區級財政負擔。
六、招聘費用
公開招聘不向應聘人員收取任何費用。
七、招聘工作由涼州區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及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935-2215665 0935-2212519
附件:涼州區2018年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及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涼州區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及
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