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臺州市屬事業單位招聘31人公告
為滿足市屬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和《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號)以及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人員流動管理的實施意見》(臺人社發〔2015〕107號)等有關規定,現將2018年市屬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單位及崗位
2018年市屬部分事業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31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等詳見附件1,或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1.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ww.tzhrss.gov.cn,事業單位招考專欄);
2.臺州人事考試網(www.tzks.net);
3.臺州人才網(www.tzrc.cn)。
其中,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官網(www.tzhrss.gov.cn,事業單位招考專欄)為發布其他相關信息的指定平臺。
(二)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2018年市屬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一覽表》(附件1)為準。
(三)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各崗位所列的學歷專業范圍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特點參照教育部相關專業目錄進行設定(一般指二級學科,有專門說明的除外)。部分專業涉及名稱更改的,新舊專業可認定為同一專業;專業名稱不一致,但所學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應聘,并以招聘單位審核意見為準。
二、報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一)注冊及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5月16日9:00-5月20日17:00。
報名網址:http://qssy.zjks.gov.cn/signup/ (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報名無效。注冊報名期間,不作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崗位。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的姓名、身份證號、畢業院校、學歷專業等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虛假注冊或者注冊的姓名、身份證號、畢業院校、學歷專業等重要信息錯誤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可以據此取消考試資格。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18年5月21日8:00-5月22日21:00。
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崗位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應說明理由,涉及填報材料不全、不明確的,應注明需要補充的內容。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三)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18年5月23日9:00—5月24日17:00。
已報名人員登陸網絡報名系統可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再次報名人員的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18年5月25日21:00,截止后資格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應在網絡報名系統中下載并打印《報名表》,同時保管好《報名表》備用。
(四)繳費確認
時間:2018年5月24日9:00-5月28日17: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網絡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并查詢是否完成。根據省財政廳、物價局文件規定,每一科目考試費為50元(兩個科目考試費為100元)。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五)核減職位及改報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人數(其中擬招聘計劃人數為1名的,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后的崗位實際招聘計劃人數情況,將在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ww.tzhrss.gov.cn)公布。
招聘計劃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時內可改報其他職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權,退還考試費。
(六)下載準考證
時間:2018年6月19日8:00—6月23日9:30。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陸網絡報名系統,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時間和科目
(一)筆試時間
2018年6月23日。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筆試科目
各職位的筆試科目詳見附件1,筆試單科成績滿分為100分。
其中,《綜合基礎知識》科目包括法律法規、科技知識、管理知識、經濟理論和寫作等;《職業能力測試》科目題型參考公務員錄用考試《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各《專業知識》科目主要考查相應崗位所需的專業理論知識。
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與網上報名時一致),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職業能力測試》科目考試不得使用計算器。
筆試考務工作由臺州市人事考試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四、確定技能測試和面試對象
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對象(其中設有技能測試的崗位先按1:5的比例確定技能測試對象,再根據筆試+技能測試的成績并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對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入技能測試和面試對象。
技能測試和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五、資格復審
技能測試和面試前,要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實施。資格復審確認的時間、地點將在指定平臺上公布。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技能測試和面試。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已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提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身份證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書(或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其他人員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書(或證件、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委培生還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報考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一次;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方式方法同上。
六、技能測試和面試
(一)技能測試
部分增設技能測試的崗位,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在面試前制定技能測試工作方案,報臺州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后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按規定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
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試對象。
(二)面試
面試考務工作由臺州市人事考試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入圍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七、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各職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遇總成績相等的,以筆試總成績高者優先,若筆試總成績亦相同,則需另行復試)。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科目數)×筆試分數比例+面試成績×面試分數比例。增設技能測試項目的職位,則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科目數)×筆試分數比例+技能測試成績×技能測試分數比例+面試成績×面試分數比例。
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八、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體檢標準執行。若有行業標準的,則按行業標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因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單位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九、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等情況,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報送臺州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在“事業單位招考專欄”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報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滿后,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學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職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上述情況,由招聘單位提出,經主管部門同意,報臺州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后,可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在辦理聘用手續(開具介紹信)之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時,應當將戶口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或者變更戶籍(如服務處所等)相關信息。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度,新進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臺州技師學院(籌)、臺州廣播電視大學、臺州職業技術學院、臺州恩澤醫療中心(集團)聘用人員使用報備員額編制,列入事業單位編制實名制管理,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度。
十、其他事項
(一)年齡、工作經歷計算至2018年5月4日(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82年5月4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招聘職位所需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從業資格以及職位所需的其他有關證書(證明)等取得時間截至2018年5月4日(招聘計劃表中有專門說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身份證為準。工作經歷以勞動(聘用)合同(或工作經歷證明)以及社保繳納憑證為準;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屬于勤工儉學,不能計算為工作經歷。
(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報考人員,不得報考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檢監察等崗位,也不得報考與單位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
(三)資格復審前,中小學教師應書面報告所在學校,若未按要求報告的,由本人在規定時間內與學校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再辦理聘用報到手續,未在規定時間解除聘用關系的,視作放棄報考資格。
(四)報考人員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時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證件均指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護照(通行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市民卡、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的戶籍證明。
(五)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行。
(六)根據省人力社保廳下發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人事錄用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
(七)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臺州市人力社保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八)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臺州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反映(電話:0576-88511069),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十一、咨詢和監督
各崗位招聘的有關信息、報名手續、招聘進展情況等有關具體問題,請與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直接聯系,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
有關網絡報名系統本身技術問題,請咨詢臺州市人事考試辦公室信息技術科,電話:0576-88511092。
市紀委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電話(監督電話):0576-88512668。
本公告涉及招聘單位崗位類別、學歷學位、專業等報考條件設置以及崗位聘用等事項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解釋。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招聘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監督。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聘公告。
附件:1.《2018年市屬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一覽表》
2.《工作經歷證明》
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