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邵陽市城步縣人民檢察院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我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以下簡稱書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擬招聘的人員均不具有司法行政人員身份,不納入檢察機關正式編制,是檢察機關事務性工作輔助人員。
聘用制書記員崗位。招聘人數5名。
二、工作職責
撰寫工作信息、簡報、法律文書打印、校對、送達、數據信息錄入、資料整理等工作。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未受過刑事、行政處罰,未被開除公職或被國家機關辭退,近親屬未受過刑事處罰。
3.擬應聘書記員者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具備計算機基礎知識,能熟練使用Word、Excel等辦公軟件,能夠準確、快速地進行文字錄入和編輯,中文書寫工整、規范、流暢。
4.擬應聘書記員者年齡應在35歲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法律專業畢業生優先。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4月26日至5月10日
2.報名地點:城步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五樓政工科。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請應聘者登錄城步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下載報名表,填寫個人簡歷,帶本人學歷證書、戶口簿、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及彩色1寸證件照2張到招聘單位報名。
(二)資格審核
根據招聘條件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并根據崗位需求情況等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由招聘單位審查人員簽署同意報名的意見,并加蓋招聘單位的公章。符合應聘條件者進入下一環節。
應聘者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如個人信息填寫錯誤或失實,不符合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或與其他用人單位已簽訂勞動合同,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隱瞞真實情況,擅自應聘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三)考試考核
對報名人員的考核由城步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進行。城步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將組織人員對擬應聘書記員的公文寫作能力、計算機技能操作和溝通協調能力等綜合素質進行考試考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
參加體檢的考生按擬聘用人數1:1比例,根據應聘評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由城步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指定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列為政審對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政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政審對象,由城步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統一組織實施。政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政審,時間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1.經考核、體檢、政審合格的人員試用期1個月,試用合格的根據有關規定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和保密協議,并依照合同進行管理。
2.試用期收入:1400元/月,試用期為1個月。
3.試用期滿基本工資:1800元/月。聘用人員每年度進行考核,考核為優秀的每年度予以適當獎勵。
六、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嚴格按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等不良現象的發生。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任何環節如有違反規定和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對工作人員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同時取消應聘者錄聘資格。
咨詢電話:18907395578、18873990708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城步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城步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