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委黨校招聘教師9人簡章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黨校2018年招聘引進教師簡章
一、招聘引進名額及專業
本次招聘引進教師共9名,分兩部分。
1.哲學、政治學、民族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共5名;
2.經濟學、法學、社會學、公共管理,共4名。
二、招聘引進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忠誠于黨、忠誠于黨校事業;
(三)有扎實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功底和系統的專業知識,有較強的理論聯系實際能力和表達能力;
(四) 211院校、985院校和入選“雙一流大學”院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五)應聘人員年齡要求: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和事業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且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被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三、招聘引進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2018年4月24日至4月30日下午17:00。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可登錄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ww.hhpta.org.cn)進行網上報名。
(二)資格初審
對招聘引進人員資格初審在網上進行,經資格初審通過的招聘引進人員名單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ww.hhpta.org.cn)上陸續發布。
(三)資格復審和領取試講證
1.時間:資格復審前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上通知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在中共呼和浩特市委黨校領取試講證和試講題目;
2.地點:中共呼和浩特市委黨校(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東街71號);
3.相關要求:
(1)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持網上打印的《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 2018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的須持加蓋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往屆畢業生須提交學籍在線報告(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學籍在線報告須在有效期內);
(4)有關科研成果匯總復印件及原件等材料。
(四)考試方式
1.采取面試方式進行。本次招聘引進教師考試只進行面試。面試由試講和現場問答兩部分構成。面試時間共45分鐘,其中試講時間30分鐘、現場問答15分鐘。考生應將試講內容制成課件,在進入候考室前將課件交工作人員。
2.面試成績=試講成績×70%+現場問答×30%。
3.聘請有關專家組成試講評審小組,試講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
(五)面試時間和地點
1.面試地點:中共呼和浩特市委黨校(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東街71號);
2.面試時間:見面試通知書。
(六)錄用規則
1.本次招聘引進教師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哲學、政治學、民族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共錄用5名;第二部分為經濟學、法學、社會學、公共管理,共錄用4名。
2.對所有參加面試的考生分兩部分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總排序,每部分考生再按照所報專業的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分專業排序。面試成績不足60分的考生,不列入總排序和專業排序。
3.第一輪錄用,每部分按照專業排序錄用第1名,如有剩余名額,按照每部分的總排序(除已按專業排序錄用的考生)從高到低的順序錄用。
4.第二輪及以后補錄,按照每部分的總排序(除已錄用的考生)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體檢和考察
1.經中共呼和浩特市委黨校招聘引進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安排招聘引進錄用的考生在指定醫院體檢;根據招聘引進崗位的要求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2.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資格,補錄的考生按照(六)錄用規則第4條進行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1.經體檢和考察符合招聘引進條件者,按規定的招聘引進名額,由校委會研究決定擬聘用名單。對擬聘人員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同時公布中共呼和浩特市委黨校的舉報電話,公示期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期限為7天。
2.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
3.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4.經公示確定的擬聘用人員,辦理事業編制入編和聘用等手續。
5.按照有關規定,應聘人員從聘用之日起,試用期按國家規定執行。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引進工作由中共呼和浩特市委黨校招聘引進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重大事宜由領導小組決定。
招聘引進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引進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引進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其他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引進工作全過程,在招聘任何階段及試用期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 本次招聘引進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布及簡章中未盡事宜,將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請予關注。
(三)本次招聘引進工作未盡事宜由中共呼和浩特市委黨校招聘引進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四) 咨詢電話:0471-3474802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黨校
招聘引進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