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樹人大學招聘5人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樹人大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樹人大學:省屬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學校現有杭州拱宸橋、紹興楊汛橋兩個校區,杭州拱宸橋校區位于杭州城區,紹興楊汛橋校區位于紹興市柯橋區楊汛橋鎮。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需求計劃
本批次招聘需求為3個崗位共5人。其中管理崗位4人,專業技術崗位1人。
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附件)。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原則上要求在2018年8月底前)。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但根據招聘崗位工作需要對色覺檢查項目采用單位自定標準。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筆試工作均委托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組織,招聘面試等其他環節工作由我校自行組織。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4月11日9:00-4月18日16:00。應聘人員登陸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試辦組織筆試單位的其中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點擊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18年4月11日-4月19日,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2018年4月11日9:00-4月20日24: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相應核減有關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告知報考人員并退還報名費。
4、應聘資格的取得。已繳費人員在2018年5月9日-5月11日上網(www.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考試總成績按筆試占40%、面試占60%的比例計算。
1、筆試
時間、地點:2018年5月12日(全天),杭州市內。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考試科目:《綜合應用能力》、《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筆試成績預計可于5月25日前從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實際參加考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圍人員)。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圍面試。
2、資格復審
面試當天,對入圍面試人員安排資格復審。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3、面試
面試有關安排另行以網上公告和電話聯系方式通知有關人員。
面試采用綜合化面試方式,主要內容為對崗位認知程度、勝任力和綜合素質。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該成績者不能入圍下一環節。
(三)體檢
考試完畢,根據規定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者優先)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四)考核
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考察工作相關辦法進行。
(五)公示
經考核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六)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考核、體檢中出現不適合聘用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遞補工作將遵循入圍的規則進行。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浙江樹人大學網站(http://www.zjsru.edu.cn,師資隊伍/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筆試、面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遞補信息等)一般僅在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1-88297019(浙江樹人大學紀監審辦)。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8285816(嚴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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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