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舟山市教育局招聘教師42人公告
2018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因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要求,經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直屬學校教師42名,招聘計劃及報名條件詳見附件。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師義務;
(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學生,有獻身教育事業的精神;
(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能報考;
(五)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六)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等相關資歷時間的計算統一截止至2018年4月4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三、信息發布平臺
(一)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zsrls.gov.cn。
(二)舟山市人事考試網:www.zsrsks.gov.cn
(三)舟山教育網:www.zsjy.gov.cn。
其中舟山教育網為發布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四、報名辦法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
(一)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8年4月18日9:00-4月23日16:00。
網址:www.zsrsks.gov.cn(舟山人事考試網)。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18年4月18日-4月23日。
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資格初審由舟山市教育局負責,初審通過名單將在報名結束后的適當時間公布在舟山教育網(www.zsjy.gov.cn)上。
(三)資格復審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在筆試前由舟山市教育局負責進行現場資格條件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復審時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證件證書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身份證;
2.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及崗位要求的戶籍證明、教師資格證等材料;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張;
4.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數應達到招聘崗位計劃數的3倍(其中招聘計劃為10個及以上,需達到計劃數的2倍及以上),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經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招聘計劃。舟山市教育局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資格。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面試形式一般為說課或上課(其中報考體育、音樂、舞蹈、美術和幼兒教育還需加測專業技能測試),詳見附件1。
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主要為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學科專業知識,專業技能測試內容為考生的專業水平和技能技巧。
有筆試環節的報考崗位,在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其中招聘計劃為10個及以上的按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為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對象,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對象人數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滿分均為100分,合格分均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進入下一環節。
考試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考試時間、地點和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六、體檢及考察
考試結束后,考試形式為“筆試+面試”的,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折合為考試總成績;考試形式為“筆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的,在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的3:4:3折合成考試總成績;然后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 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考試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有專業技能測試的,先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再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在前),若成績還相等的,則進行加試。體檢參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體檢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七、公示及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舟山市教育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錄用入編手續(具有正式事業編制),并由市教育局統一分配到相關市屬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在規定時間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均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須在工作后二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將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均不再遞補。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遞補后再出現放棄或不合格情況的,不再遞補。
(二)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
(三)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046210、2047074,監督電話:0580-2600333。
(五)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舟山市教育局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