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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云南保山市事業單位招聘338人公告

來源: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03-30 10:20:00
  2018年保山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全文,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了2018年保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本次共招聘338人,報名時間為2018年4月10日09:00至4月16日18:00,筆試時間為2018年5月26日,本次考試不指定教材,教材用書推薦使用《2018年云南事業單位考試一本通》及其配套用書
 
  考試用書訂購網址:http://www.edu-book.com/tag/70
 
  視頻課程觀看入口:http://www.chinaexam.org/course/list?tag=66

 

2018年保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2018年保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2018年保山市事業單位計劃招聘人員338人。招聘的具體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8年保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凡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招聘范圍和條件詳見《2018年保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附件1)中各崗位專業要求和招聘條件,年齡計算截止2018年4月10日。
 
  定向招聘崗位報考人員范圍按照《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8年全省事業單位定向招聘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工作公告》(可在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招考招聘欄目下載)執行。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受到禁考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五、報名程序及資格審查
 
  2018年保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統一在云南人事考試網進行網絡報名。
 
  (一)報名方式
 
  此次公開招聘不接受現場、短信或來電報名。應聘人員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按以下流程進行報名:
 
  登陸云南人事考試網→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注冊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照的電子照片→填寫報名信息→仔細核對報名信息并確認后提交審核→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打印準考證。
 
  云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ynrsksw.cn,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
 
  (二)時間安排
 
  提交報考申請時間:2018年4月10日09:00至4月16日18:00;
 
  資格初審時間: 2018年4月10日10:00至4月17日18:00;
 
  網上交費時間: 2018年4月11日09:00至4月18日24:00;
 
  準考證打印時間:2018年5月21日09:00至5月26日筆試開考前。
 
  筆試時間:2018年5月26日上午
 
  0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兩場考試連續進行,中途不休息。
 
  (三)報名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考試將在2018年4月17日18:00前完成報名資格初審工作。采用計算機審核與人工審核相結合的方式:計算機根據報名信息對照崗位需求判定報考者是否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計算機依據考生所填信息進行審核,但不對信息真實性進行驗證,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計算機無法判定時(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填寫為“未納入專業目錄中專業”、“相近專業”或“具備崗位要求的相關資質”等),報考人員提交審核單位進行人工審核,審核單位在24小時內完成審核;報考人員對于把握不準的資格審核方面的問題(如專業),可直接聯系市級及各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詢問。在此提醒報考人員根據提交報考申請時限及資格初審時間安排,及時提交報考申請。
 
  人工審核的權限為市、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逾期未審核的報考人員,請直接聯系市、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
 
  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其報名信息不再允許任何修改。請考生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將相關信息核對無誤。
 
  (四)網上繳費和準考證打印
 
  1.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通過后,須于2018年4月11日09:00至4月18日24:00期間完成交費。按照云南省發改委、云南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每科考試收費50元,合計100元/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
 
  2.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須于2018年5月21日09:00時至5月26日筆試開考前,登陸云南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五)招聘計劃裁減
 
  每個崗位的繳費人數與計劃招聘數比例應等于或高于3:1才能開考,未達到3:1的,取消招聘崗位或相應遞減招聘人數。招聘緊缺專業崗位、艱苦行業、鄉(鎮)事業單位和邊境縣(市)工作人員未達到3:1的,經市級組織人社部門批準后可放寬開考比例。招聘計劃裁減公告于4月28日在保山市人社局(www.rsj.baoshan.gov.cn)網站公布。因取消招聘計劃無法開考的報考人員退還報名費。因考生原因屆時不參加筆試考試的,一律不予退費。
 
  (六)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時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考生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考生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考試資格;考生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六、招聘程序
 
  (一)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名人員需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45日內,在保山市人社局(www.rsj.baoshan.gov.cn)通知公告欄公布。
 
  本次筆試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大綱(試行)》2015版(附件2)。根據不同類別的評價需求確定試卷的測評內容,主要測查工作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綜合應用能力。考試分為五個類別:綜合管理類(A類)主要適用于事業單位中以行政性、事務性和業務管理為主的崗位;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主要適用于事業單位人文社科類專業技術崗位;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主要適用于事業單位自然科學類專業技術崗位;教師類(D類)主要適用于中小學和中專等教育機構的教師崗位;醫療衛生類(E類)主要適用于醫療衛生機構的專業技術崗位。每個類別分別進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考試。《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為150分,《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50分。
 
  報考人員筆試考試用品由考試機構統一配備,報考人員無需自帶。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設備(如手機、電子手表、電子手環等)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要按監考人員的要求切斷電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發現將上述設備帶至座位,一律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筆試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筆試總分加5分。報名人員的加分信息在資格復審時予以確認。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是對考生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按照招聘崗位人數與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從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考生個人信息復審時間為面試前1至2周,分別由市、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復審表》(在保山市人社局網站下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在職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資格復審時要求本人必須到場并提供原件,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因遺失而無法補辦的,需提供蓋有畢業學校公章的學歷、學位獲得證明。若所提供資料不符,則不能通過資格復審,并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高分依次遞補一次。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還需提供服務單位、服務主管部門審核并簽章的《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附件5)。
 
  除服務證或聘用證外,聘用主管單位開具的包含服務期及考核結果的說明,也可視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烈士子女在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及戶口證明(需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
 
  (三)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按1:2的比例確定。報考學歷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崗位的人員免考筆試,并按實際報名人數進入面試。招聘高層次人才、緊缺人才以及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1:2比例的,由市級組織人社部門批準后,可按1:1比例進行面試。進入面試人員若自行放棄面試資格導致該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不足1:2的,則從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缺額數依次遞補一次(自行放棄面試人員需提前向市級組織人社部門提交書面說明)。
 
  2.面試方式:面試的方式可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或講課、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等方式進行。
 
  3.面試實施:面試分別由市、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牽頭組織實施。面試時,考生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接受復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等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環節。
 
  (四)公布考生綜合成績
 
  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加分)÷3×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
 
  面試結束后,綜合成績分別由市、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向社會公布。
 
  (五)體檢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以筆試成績高者勝出;若綜合成績與筆試成績均相同的,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者勝出。體檢由市、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分別組織體檢對象在縣級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除衛生部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外,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檢,并到指定醫院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崗位考生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的原則依次遞補一次。
 
  (六)考核
 
  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考核對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確定為公示對象,并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七)確定擬聘人員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經同級組織、人社部門研究,擇優確定擬聘人員。
 
  (八)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分別在市、縣(市、區)人社局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情況及擬聘人員基本情況、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考核、體檢結果。
 
  (九)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分別經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和市直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報市級組織人社部門核準后,由招聘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十)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我市事業單位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
 
  七、招聘紀律
 
  (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遵守回避規定。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通過保山市人社局(www.rsj.baoshan.gov.cn)和保山先鋒網站向社會發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招聘考試專業目錄參照《2018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目錄》(附件4)執行。
 
  (三)報考人員應確保填寫信息的真實性,特別是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凡因考生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并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取消應聘資格等一切后果。
 
  (四)筆試分數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可以向考試組織單位申請查疑。
 
  (五)本公告所附相關附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六)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七)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公開招聘過程中一切違紀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考生務必認真學習《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務必誠信參考,否則不但影響考生的本次考試結果,還將影響考生的誠信檔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未盡事宜由保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九、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
 
  保山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875-2162447
 
  保山市人社局考試工作科0875-2130833
 
  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干部二科0875-2122559
 
  監督電話:
 
  中共保山市紀委派駐市人社局紀檢組 0875-2136367
 
  招聘部門咨詢電話:
 
  隆陽區委組織部0875-2131736
 
  隆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5-2207950
 
  騰沖市委組織部0875-5152861
 
  騰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5-5134474
 
  龍陵縣委組織部0875-6128781
 
  龍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5-6128501
 
  昌寧縣委組織部0875-7130361
 
  昌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5-7131399
 
  保山市教育局0875-2122926
 
  保山市衛計委0875-2220960
 
  保山市農業局0875-2122016
 
  保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0875-2194506
 
  附件1-5下載
 
  1、《2018年保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2、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2015年版
 
  3、2018年保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常見問題解答
 
  4、2018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目錄
 
  5、《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
 
  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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