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舟山市普陀區事業單位招聘15人公告
為滿足我區部分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要求和省里統一安排,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共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5名。(詳見附件1)
二、信息發布平臺
(一)舟山市普陀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putuo.gov.cn/xxgk/dataList.aspx?showtype=dw_zupei_class&depid=21)。
(二)舟山人事考試網(www.zsrsks.gov.cn)
其中,舟山市普陀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發布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三、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即1983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五)要求浙江或舟山戶籍的以2018年4月16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六)如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須在面試資格復審時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格式詳見附件2);縣區及以下機關在編公務員報考的,還應在面試資格復審時出具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八)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九)部分招考職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及以下機關(含參公事業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等相關資歷時間的計算統一截止至2018年4月16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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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次推出的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招聘對象為:參加我市定海區、普陀區、普陀山-朱家尖管委會、新城管委會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或參加我市定海區、普陀區、普陀山-朱家尖管委會、新城管委會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十一)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第四條規定四類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報考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
(一)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8年4月17日9:00-4月24日16:00。【點擊報名】
網址:www.zsrsks.gov.cn(舟山市人事考試網)。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18年4月17日-4月24日。
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資格初審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三)網上繳費
時間:2018年4月17日9:00-4月25日24:00。
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報考該計劃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四)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8年5月9日-5月11日。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可上網(www.zsrsks.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科目及時間
筆試時間為2018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下午14:00—15:3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其中,《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卡(紙)指定位置內書寫作答,在題本或其他位置上作答無效,滿分均為100分。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報考人員可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zsrls.gov.cn)查詢筆試成績。
六、資格復審和面試
根據各招聘崗位計劃數,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缺考一個科目及以上的不能列入面試對象),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前,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規定的時間、地點統一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條件復審。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應提供報考崗位所需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能反映出戶籍地或生源地,戶籍不限的崗位可不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沒有可以不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提供《同意報考證明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前兩天,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按該崗位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面試工作由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面試初定于6月中上旬。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將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聘崗位計劃 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考試科目數×50%+面試成績×50%。
體檢按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工作由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統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普陀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舟山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對象公示后,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供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均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均不再遞補。
九、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二)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在注冊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環節中,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
(三)報考人員對招聘計劃中的崗位、學歷、學位、專業要求以及其他相關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按照招聘計劃中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的聯系電話進行咨詢。
(四)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3012510,監督電話:0580-38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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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普陀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招聘計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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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8年舟山市普陀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資格審查辦法.doc
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