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體育學院招聘博士19人公告
天津體育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博士方案
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本單位人員需求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發布及崗位
公開招聘方案在天津體育學院網站(www.tjus.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
具體招聘崗位見《天津體育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博士方案(第一批)》(見附件)。
二、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人員需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社會人員需可以辦理調入手續;
6.對于國內高等院校自主設置的專業與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所學專業,注重專業內容實質,此兩類應聘人員的專業方向與所需專業方向要求一致視為符合專業條件;
7.第一學歷系國內外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生(不含專接本),并取得相應學位。
8.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 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 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 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 現役軍人;
6. 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7.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8. 不能如期畢業、只取得學歷、學位證之一的;
三、公開招聘程序
(一)報名
招聘信息發布于學校網站(www.tjus.edu.cn)公開招聘專欄(不少于7個工作日)。應聘人員按照學校指定郵箱進行報名,一人只能申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報名開始時間為4月8日。
(二)資格初審
人事部門將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務必保證提交的報名材料真實、準確。
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將在學校網站(www.tjus.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同時相應崗位報名截止。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在面試當日攜帶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復審。
(三)面試
面試安排將在學校網站(www.tjus.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主要采取試講、答辯、結構化面談等形式進行。面試考官將根據崗位的專業分類,由相關專業專家和有關部門行政負責人組成。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由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評委打分的平均數確定,面試成績現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及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根據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并在學校公開招聘欄內發布。
(四)體檢
學校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費用自理。
事業單位在職正式工作人員需于體檢前出具原單位同意證明,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五)考察
通過體檢人員進入考察環節。學校將組織崗位實踐考察,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并對應聘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的結果將作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據之一。同時,由畢業學校或原單位提供思想品德和現實表現等相關材料。
(六)公示與聘用
學校將根據面試考核、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信息公示的范圍與招聘信息發布的范圍一致,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單位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人員須在自公示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報到手續,特殊情況須經學校同意,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學校與聘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并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三年,職務晉升、獎懲、各類保險和工資待遇等按照國家、天津市和學校相關政策執行。
公開招聘各環節出現不合格、自動放棄等情況時,學校可根據實際需要按照成績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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