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農學院招聘博士教師崗位42人公告
天津農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博士教師崗位實施方案
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本單位人員需求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學科研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天津農學院始建于1976年,1982年獲學士學位授予權,2006年獲碩士學位授予權,2007年在教育部進行的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獲得“優秀”。學校以農科為主體和優勢,農學、工學、管理學、理學、經濟學、文學和藝術學協調發展。經過多年的辦學實踐,形成了緊貼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于沿海都市型現代農業的鮮明辦學特色。
二、招聘方案發布及崗位
公開招聘方案在天津農學院門戶網站(http://www.tja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
具體招聘崗位見《2018年天津農學院公開博士教師崗位招聘計劃》(附表1)。
三 、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及專業知識和技能;
5. 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人員需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社會人員需可以辦理調入手續;
6. 全日制高校畢業生或具有高級職稱者;
7. 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 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 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 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 現役軍人;
7. 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公開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文件規定的程序開展招聘工作
(一)報名
(1)注冊登陸“天津農學院公開招聘報名系統” (http://zhaopin.tjau.edu.cn/)進行報名,將個人佐證材料上傳至報名系統。應聘者請提供下列個人基本材料:
①應聘申請,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設想、預期目標等;
②2位同行專家的推薦信;
③學位、學歷證書及認證報告和任職證明復印件(因認證周期較長,學位認證報告可入職前提交);
④重要社會兼職的聘書;
⑤主要專業技能證書。
(2)還應提供能充分反映本人學術水平的各種材料的掃描件:
① 論著目錄,論文目錄應包括作者排名、題目、雜志或會議名稱;著作目錄應包括作者、書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執筆內容。
② 論文被收錄和引用情況。論文收錄情況主要統計國際上著名的檢索工具,如SCI、EI等,主要提供被收錄論文檢索號及影響因子,可在論文目錄中注明。
③ 重要獲獎情況,包括獎項名稱、級別、年度、本人排名和獲獎證書復印件。
④ 主持完成的研究項目。包括項目名稱、研究意義、本人作用、項目來源和經費。
⑤ 主要代表性論著5篇(冊),可用復印件。
特別提示:報名階段學校不接待任何形式的來訪,不接受任何人提交或轉交的任何材料。
報名時間:全年招聘,本方案發布7天后接受報名。報名時間不少于5天,學校將根據崗位報名情況,適時發布面試名單,同時相應崗位報名截止。未能開考崗位,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專業方向,并重新發布消息,7天后重新接受報名。
(二)資格審查
由學校人事處進行資格初審,會同用人單位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學校公開招聘系統公布(http://zhaopin.tjau.edu.cn/),同時相應崗位報名截止。
(三)面試考核
主要采用學術考核的方式,包括試講、學術評價等環節。學校組織專家組對應聘者的教學能力、科研能力、學術水平等進行量化測評和評價。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及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于面試考核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我校公招系統發布(http://zhaopin.tjau.edu.cn/)。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四)體檢
根據考核或考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需參加由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費用自理。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需在體檢前出具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否則不能進入體檢環節。
(五)政審與考察
通過體檢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核方式:審查應聘人員在原單位或學校的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情況;學校與應聘人員簽訂臨時性的工作合同,合同周期一般為5個工作日,應聘人員進入工作崗位參與具體實踐和工作。做到全面、客觀、公正,考察內容包括應聘者的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能力等情況,并對應聘者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六)公示與聘用
單位將根據面試考核、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經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信息公示的范圍與招聘信息發布的范圍一致,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沒有反映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學校將擬聘用人選報上級部門審核備案后,與聘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錄用人員與我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4年(含試用期3個月),職務晉升、獎懲、各類保險和工資待遇等按照國家、天津市和學校相關政策執行。應聘人員應于公示到期之日起3個月內辦結相應手續并到我校報到。有特殊情況者須向人事處提交申請,未經學校同意逾期未報到的,我校可單方面解除就業協議或終止人事調配手續。應聘教師崗位新入職人員(中級及以下職稱或辦理派遣入職手續者),應服從學校安排,從事不少于2年學生工作或其他行政工作(坐班),并于報到時提供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在體檢、考察、公示和備案等階段,因報考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導致出現崗位空缺,學校可根據需要,從該崗位報考者中按照考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并嚴格履行體檢、考察、公示等有關程序。出現崗位空缺時,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崗位并在公開招聘系統重新發布招聘崗位、報名時間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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