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郴州汝城縣教師招聘294人公告
2018年汝城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7〕5號)和《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等文件精神,經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18年汝城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94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1.計劃招聘教師294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
2.招聘公告可通過以下網站查閱: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www.rsks.czs.gov.cn)、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rc.gov.cn)。
3.招聘各環節相關信息指定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年齡和其他條件:
(1)報考人員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的是指1987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報考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是指1982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報考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是指1977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報考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由報考人員提供認定結果)。
(3)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填寫。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審查(《2018年汝城縣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有特別說明的除外)。
(4)專業設置以國家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6年增補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專業目錄(2012年)》作為基本依據。所學專業或專業類已列入上述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或專業類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上述目錄的,但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由本次招聘工作資格審查組提出意見,報汝城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5)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2018年汝城縣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汝城縣在編教職工及特崗教師。
5.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8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選崗、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不組織網上資格審查,筆試后、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2.報名網址。http://www.rsks.czs.gov.cn。
3.報名時間。網絡報名時間為2018年4月10日9:00至2018年4月16日17:00。
4.上傳照片。報名時,報考人員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電子照片(295*413像素,藍底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傳照片的,不得參加考試。
5.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18年5月2日至5月3日自行在報名網站上網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特別提示:筆試準考證請保留到體檢之后。
6.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符合報考條件。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
(2)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崗位。個別緊缺學科崗位視報名情況由汝城縣教育局提出申請,經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可降低至1:2。
(3)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報考免筆試崗位的,不設開考比例。
(4)取消招聘計劃數的崗位,將于4月18日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4月19日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到汝城縣教育局政工股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放棄本次考試,逾期不再辦理改報。4月20日公布核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
(二)筆試
1.筆試科目。小學、初中、高中、職中教師崗位筆試科目為《教育基礎知識》,共用一套試題;幼師崗位筆試科目為《教育基礎知識·幼師》。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2.筆試時間。2018年5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筆試。
4.筆試成績公布。預計2018年5月中旬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三)資格審查
筆試后、面試前由汝城縣教育局統一組織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預計5月中下旬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
2.資格審查對象。需參加筆試的崗位,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資格審查對象。如果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資格審查。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報考免筆試崗位的,所有報考人員均為資格審查對象。
3.資格審查內容。根據招聘崗位計劃要求,對報考人員相關證件材料逐一進行審核。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下證件材料:①打印的《2018年汝城縣公開招聘教師面試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誠信考試承諾書》(一式一份);②本人相關證件(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或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筆試準考證、報考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學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藍底彩色照片3張(背面注明報考崗位、專業及姓名);④非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信網上查詢打印的學歷查詢信息;⑤凡公告發布之日為在編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有服務期限和試用期限的報考人員須注明服務期、試用期是否已滿。截止資格審查時,無法提供同意報考證明的在編人員,一律取消招聘資格。
4.資格審查對象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空缺時,在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審查對象,但不實行跨崗位調劑。未參加筆試、筆試成績為0分或取消筆試成績者不予遞補。遞補后面試對象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5.資格審查注意事項。未按規定要求參加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定為不合格。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
(四) 面試
1.面試對象。面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2.面試形式。小學、初中、高中、職中教師崗位面試方式為說課,幼師崗位面試方式為五項全能展示。
3.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擬聘崗位的匹配度。
4.面試時間和地點。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
5.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評分,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5分以下(不含75分)的不予聘用。
6.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進行筆試招聘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免筆試招聘的,綜合成績=面試成績×10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綜合成績排名。進行筆試招聘的,按綜合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免筆試招聘的,按面試成績排名,如果入圍體檢對象最后一名面試成績相同且體檢、考察合格,則增加招聘計劃,擬聘用在原報考單位。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時間。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4.注意事項。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向體檢醫院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考察工作由汝城縣教育局和招聘學校組織實施。
(七)選崗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考生從最后一次核減崗位計劃后確定的招聘崗位中自主選擇一個具體單位。選崗時間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由汝城縣教育局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由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對反映的問題,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汝城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九)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名單確認文件由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送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
四、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請在指定官方網站: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看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2018年汝城縣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3.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4.報考人員參加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缺少有效身份證原件考生不得參加面試和體檢。
5.實行誠信考試。建立全市統一的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分別給予取消應聘資格、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并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在招聘過程中,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聘用為其他事業單位人員的(從擬錄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計算),應如實向招聘機關報告,并終止在我縣參加考試的行為。對已公示擬錄用或聘用后放棄,以及在試用期內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2年內即2018年、2019年不得報考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含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6.正確對待競爭。招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其他應聘人員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取消舉報人報考及聘用資格,情節嚴重的,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5年禁考或終身禁考。同時,將情況如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居委會。
7.面試后,在體檢、考察、選崗、公示、聘用等環節中因放棄或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一律不進行遞補。
8.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9.正式聘用人員符合《湖南省普通高校畢業生貧困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管理辦法》文件規定者,將享受學費補償。
五、招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0735-8230888。
六、招聘工作監督
1.中共汝城縣紀委駐縣教育局紀律檢查組,電話:0735-8226907。
2.汝城縣人力資源考試院,電話0735-2135693。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咨詢由汝城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汝城縣教育局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