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三明將樂縣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105人公告
將樂縣2018年中小學幼兒園公開招聘新任教師通告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17〕104號)和原市人事局《三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明人發〔2012〕33號)等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2018年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經核準,2018年我縣計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105個(其中高中6個:語文1個、數學2個、英語1個、物理1個、美術1個;初中12個:語文3個、數學2個、英語1個、生物1個、化學1個、歷史1個、地理1個、美術1個、信息技術1個;小學73個:語文27個、數學26個、英語4個、體育4個、音樂3個、美術3個、心理學1個、信息技術2個、科學2個、特教1個;幼兒園14個)。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將樂教育信息網(http://www.fjjljy.cn)和福建省教育廳(http://www.fjedu.gov.cn)公布的《將樂縣2018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
二、報考條件及要求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適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6.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18日至2000年3月18日期間出生);
7.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全縣在編在崗教師,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具體要求
1.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
2.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8年)》中“××類”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準予報考,考生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為準。
3. 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等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相關證書必須在2018年6月30日前取得或已通過考試(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放寬至2018年9月30日),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須在面試前資格復核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結論。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不符合相關資格條件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報名時間、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 報名時間:2018年3月18日至2018年3月24日(正常上班時間)。
(二) 報名方法: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每個考生只能報考1個崗位,個別崗位招考人數報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三)有關要求
1.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及報名。報考者應于2018年3月18日(系統開啟)至2018年3月24日(系統關閉)期間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http://www.eeafj.cn)點擊“教師招考專欄”,直接進行網上報名和繳費,如實提交個人信息及一張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數碼證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報考者將無法打印本人的準考證,也不能參加招聘考試。報名時,報考者須認真閱讀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方可報名,并對本人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資格初審。考生報名后,由縣教育局負責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從2018年3月18日至2018年3月24日止。報考者可在報名完成后的兩個工作日內,登錄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平臺查詢本人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對資格初審有異議,須于2018年3月24日前通過報考平臺進行網上申訴。
在此提醒廣大報考者,不要集中在報名的最后一兩天才提交報考崗位申請和繳費,以免網絡擁堵無法報名,也避免出現未通過資格審查卻沒有足夠時間選擇改報的情況。
3.網上繳費。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者于2018年3月18日至2018年3月24日前,通過網上銀行及時繳納報名費80元(報考者須在繳費前開通網上支付功能)。考生報名繳費后,無論是否參加考試,所收費用不予返還。
4.網上打印準考證。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且已繳納報名費的報考者,請于規定時間內自行上網打印并保管好《準考證》,直至招聘工作結束。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打印準考證導致無法參加筆試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注意事項
1.考生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報名,并對報名時網上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考生所填寫的聯系方式應完整且準確無誤。因聯系方式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3.考生須按照報考平臺提示上傳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上傳照片后,可直接在頁面上看到上傳照片的效果,確定無誤后需點擊“確認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對模糊不清、網絡截圖、生活照等各種不符合規定的照片將不予通過審核。
4.考生必須完整、如實地填寫報名系統所要求填寫的各項信息,對因信息填寫不完整而影響資格條件判斷的,將不予通過資格審核。
5.網上報名時,同一學科有設置城區學校和鄉鎮學校崗位的,報考者須在報名登記表中的備注欄中注明報考城區學校或鄉鎮學校崗位,否則,視為報考鄉鎮學校崗位。
四、考試辦法
(一)考試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實施,筆試科目、內容及成績計算方法等按閩教人〔2010〕7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筆試
1.筆試科目:《教育綜合知識》、《專業知識》。
2.筆試時間:2018年4月15日(星期日)一天(具體內容要求詳見本人準考證)。筆試必須用2B鉛筆和黑色簽字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在題本上或其它位置作答的一律無效。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應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參加筆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未能提供上述證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參加考試。
4.加分事宜:根據省市有關文件規定,縣教育局將在筆試結束后為符合享受事業單位招聘筆試加分優惠政策的報考者辦理加分手續。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規定的報考者應在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0日(正常上班時間)向縣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相關有效證件,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符合加分的人員名單將在將樂縣教育信息網予以公布。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參加我省或我市組織的服務基層項目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含2018年服務期滿的畢業生)。具體項目包括:“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和“服務社區計劃”,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加分政策。
(2)符合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其中,在最后一學年(正式畢業前)入伍并按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畢業生退役士兵,視為符合閩人發〔2006〕10號規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專以上畢業生(國家統招)的退役士兵”,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加分政策。
(3)曾以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身份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專門崗位或曾通過享受各類加分政策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的考生,不再享受各類加分。
以上分數不累計計算。
5.成績查詢:2018年5月13日后,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或將樂教育信息網查詢。
6.筆試成績合格線:本次筆試設置筆試成績合格線,各筆試科目合格線由將樂縣教育局統一劃定和公布。
(三)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教育局在規定時間內統一組織實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參照《三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明人〔2012〕33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1.面試人選的確定。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人選資格復核。縣教育局將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核,復核時考生需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報考還需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和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未能提供者取消其面試資格。考生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復核確認的結果為準。面試人選資格復核不合格或棄權的,在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工作在面試資格復核期限內完成。
3.面試內容:面試采用片段教學方式進行。高中以高一相應學科現行教材為片段教學內容;初中以初一相應學科現行教材為片段教學內容;小學以五年級相應學科現行教材為片段教學內容;幼兒園以大班現行教材為片段教學內容,另加技能展示(以上片段教學教材均以2018年將樂縣中小學、幼兒園用書為準)。面試采取現場抽題,抽題后準備20分鐘,高中、初中、小學片段教學時間為15分鐘(含答辯);幼兒片段教學時間10分鐘(含答辯)。面試成績為百分制,成績取至小數點后兩位。
4.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進入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數時,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確定為擬招聘對象。
5.面試人選資格復核時間、面試時間、地點將在將樂縣教育信息網提前3天公布,報考者應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1.報考者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筆試卷面成績以100分制計算(筆試卷面總分超過100分的折成100分后計分),成績分數取至小數點后兩位數。
2.同分判定:若2個以上報考者筆試、面試合成后的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五、體檢、考核和聘用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
2.體檢的組織: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3.體檢標準和項目:體檢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本人自理;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報考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者,可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考核
體檢結果公布后,由縣教育局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面試、體檢均合格考生的考核,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核材料。考生未配合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核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及聘用資格。
考核主要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對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閱檔案、談話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在校學習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書面考核材料。
(三)公示和聘用
1.縣教育局根據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并按擬聘人選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任教學校。高中學校確定順序:①將樂一中、②水南中學;初中學校確定順序:(1)城區學校①將四中、②水南中學;(2)鄉鎮學校①安仁中心校、②萬全中心校、③白蓮初級中學;小學確定順序:(1)城區學校①第二實驗小學、②水南學校、③積善學校、④實驗小學、⑤城關中心小學;(2)鄉鎮學校①高唐中心小學、②南口中心小學、③白蓮中心小學、④黃潭中心小學、⑤萬全中心校、⑥安仁中心校;幼兒園順序:(1)城區學校①實驗幼兒園、②水南中心幼兒園、③藝術幼兒園、④積善幼兒園;(2)鄉鎮學校①高唐中心幼兒園、②光明中心幼兒園、③南口中心幼兒園、④白蓮中心幼兒園、⑤萬安中心幼兒園、⑥安仁中心幼兒園。擬聘用人選達不到崗位需求時,按照擬聘用人選占相應類別學校、相應學科的崗位需求比例進行分配。擬聘人選及任教學校在將樂縣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縣人事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2.擬聘人選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按相關規定程序辦理有關聘用手續。新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試用期限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合同由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新聘人員應在縣人事部門核準聘用登記之日起的一周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考生在體檢、考核、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可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經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根據筆試、面試等情況,決定是否遞補。
六、紀律和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并及時受理和查處有關投訴或者舉報。地點:縣教育局二樓辦公室,監督電話:0598-232252。
將樂縣教育信息網是將樂縣發布招聘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請報考者密切關注了解最新信息,或電話咨詢。本方案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委編辦負責解釋。咨詢電話:將樂縣教育局人事股0598-2269263、0598-2269256,聯系人:許建生、萬麗珍、郭靈超、楊 容、楊守宗;將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98-2328663,聯系人:劉明陽。
附件下載:將樂縣2018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
將樂縣教育局 將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將樂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