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郴州永興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公告
永興縣2018年公開選調(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我縣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富有生機與活力的選人用人機制,根據人事部6號令、湘人社發〔2011〕45號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公開選調(聘)的職位、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聘)職位:
共31名,其中面向縣內機關(參照)單位公開選調15名,面向縣內事業單位公開選聘16名。
(二)選調(聘)范圍:
此次公開選調(聘)范圍為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具有“三同”性質的科級以下工作人員。
(三)選調(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職位(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技能條件和其它條件(見附件)。
4、年齡45周歲以下(1973年3月12日后出生)。
5、近三年考核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6、適應職位(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7、公開選調的對象為具有公務員(參照)身份,其中縣直單位應具備2周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鄉鎮公務員必須滿最低服務年限。
8、公開選聘的對象為除教育系統所屬學校之外的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不得報考。
9、在現單位工作未滿一年的人員不得報考。
10、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不得報名。
11、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公開選調(聘)的原則和方法
公開選調(聘)的原則和方法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三、公開選調(聘)的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報名。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8年3月13日8:30時至15日17:30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現場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學歷與學位證書、有效身份證、相應職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張、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與參考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后果自負。報名地點設在縣人社局考試院(縣委綜合樓二樓203室),聯系電話:0735-5535953。
(二)資格審查。對報考者的有關證件、資料進行審定,合格者發給筆試準考證。選(調)聘計劃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小于1:3。公開報名后若達不到報考比例要求的,由選調(聘)單位商縣人社局研究確定是否開考。
(三)筆試。筆試時間擬定于2018年3月24日(星期六),具體的時間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確定的為準。筆試按百分制計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
(四)考察。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對象,筆試成績相同的,由選調(聘)單位根據考察情況研究確定。考察工作參照《湖南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及相關政策規定執行。如因入圍考察的考生放棄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現職位空缺時,可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對象一次予以考察。
(五)公示。對考察合格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內受理署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的舉報人的舉報。舉報或投訴電話:0735-5522271、5535953。
(六)錄(聘)用。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由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下文錄(聘)用,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附件:永興縣2018年機關(參公)單位工作人員選調考試計劃與職位表.xls
永興縣2018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選聘考試計劃與職位表.xls
永興縣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