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東臨沂河東區公益性崗位招聘10人公告
來源:臨沂就業網
2018-03-02 09:19:13
2018年河東區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為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結合我區實際,現面向社會招聘部分就業困難人員從事輔助性、非營利性、臨時性的公益性崗位工作。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本次計劃招聘10名就業困難人員,崗位為輔助性、臨時性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臨時設置的工勤服務崗位(具體崗位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河東區內常駐戶籍,區直單位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鄉鎮崗位可放寬至40周歲(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熱愛工作,有較強敬業精神,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二)具有基本的計算機操作能力,能熟練使用基本的辦公軟件,有一定的文字處理能力。
(三)在本區內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已做失業登記并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
1、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特困畢業生;
2、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
4、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5、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人員及被征地農民;
6、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
7、“建檔立卡”就業貧困人員。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3月1日—3月9日(法定工作日)。
2、報名地點:河東區人力資源服務大廳一樓(區政府西側)。
3、報名材料: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報名時須從“河東區政府網”網站(http://www.hedong.gov.cn/)下載并填寫《臨沂市就業困難群體公益性崗位就業登記表》(一式三份),并攜帶本人身份證、《就業創業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學歷證明等相關材料到居住地人社所報名,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到區人力資源開發服務管理辦公室確認,合格的統一參加公益性崗位招聘考試。其中:
(1)屬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特困畢業生需提供需提供畢業證、《臨沂市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審核認定表》(見附件)、《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或有貧困生貸款證明材料。
(2)屬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需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原件。
(3)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需提供本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屬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的需提供家庭戶口簿和其他成員的《就業創業證》(失業狀態)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屬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人員需提供家庭成員未轉移就業及貧困證明;
(5)屬單親家庭的需提供民政部門或戶籍所在村、社區開具單親證明;
(6)屬被征地農民的需提供失地證明;
(7)系“建檔立卡”貧困人員的,由居住地人社所提供《就業與社會保障精準識別卡》。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提供虛假信息、材料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三)考試
1、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時間見準考證;根據筆試成績,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不足2倍時,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如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則依次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考察人選。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從服從調劑安排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綜合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優先)調劑聘用。
2、體檢考察及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察的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對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者,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經考察合格擬被聘用的人員,在山東公共招聘網、臨沂就業網、河東區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7天。
(四)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不超過三年,三年以后自行擇業不再續簽合同。聘用人員在工作期內工資待遇根據省市相有關規定執行,繳納社會保險。合同期滿后自主擇業,不享受《勞動合同法》有關經濟補償金待遇。
四、其他事項
(一)咨詢電話:0539-2109727
(二)招聘錄用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社會的監督,監督電話:0539-8381627。
河東區公益性崗位公開招聘崗位設置表.xls
臨沂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表.xls
臨沂市困難群體公益性崗位就業申請登記表.doc
臨沂市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申報審核認定表.xls
河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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