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慶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招聘16人簡章(第二批)
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8-03-01 11:12:54
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2018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以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經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學校簡介
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舉辦、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醫藥院校,位于長江三峽庫區腹地的重慶第二大城市——萬州。
學校占地839畝,校舍38萬平方米,固定資產7.16億元。現普通高職高專學生11180人、成人本專科學生1275人,在職職工952人,教授41人,副教授145人,博碩士268人,雙師型教師達85%,有76名教師在省級以上學術團體任職。設有臨床醫學、醫學技術、中醫、護理、藥學、公共衛生與管理、思政教學、基礎醫學、公共基礎等9個教學系部。學校實踐教學體系完善,校內建有基礎實驗中心、護理實訓中心、臨床實訓中心、中醫實訓中心和藥學實訓中心,有直屬附屬醫院1所,非直屬附屬醫院7所。
二、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擇優招聘。
三、招聘計劃
本次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6名(詳見附件1)。
四、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此次招聘面向社會,凡符合以下條件者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未受任何處分;
3.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團隊合作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開招聘體檢標準;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和所列的具體招聘條件;
6.在校或原單位表現優良,無違規違紀行為;
7.應聘人員年齡原則上應達到以下要求:本科畢業生年齡為30周歲及以下,碩士研究生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齡為40周歲及以下;取得中級職稱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副高職稱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及以下,正高職稱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及以下;省市級學科(學術)帶頭人、學術骨干及其他高層次的人才、急需緊缺專業和技術骨干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年齡;
8.年齡、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簡章發布之日前一日。
(二)下列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8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內高校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學信網”認證。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五、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方式
1.凡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下載填寫《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連同本人簡歷,以“應聘崗位+姓名+最高學位+專業”命名文件夾,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投寄至學校人事處郵箱sxyzzp@163.com。
2.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崗位中符合自己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必須按要求如實填報本人情況,填報內容如有虛假、隱瞞,取消其報考資格。
(二)報名、考試考核時間
第二批招聘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8年4月1日止,考試考核時間暫定為4月9日,具體時間地點以學校官網發布為準。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報名截止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各崗位報名人數于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校園網站公布。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時間地點、考試考核具體時間地點于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校園網站公布。
有關學校情況、招聘崗位詳見學校網頁(http://www.sxyyc.net/)或人事處主頁中的人才招聘專欄(http://www.sxyyc.net/html/18/rczp/)
(三)專業審核有關事項
專業條件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報考專業。
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未納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經培養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屬同一專業的,經審核同意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
(四)資格審查
應聘者報名后,人事處會同用人部門結合具體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基本資格條件進行初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者參加考試考核。
符合崗位應聘條件者參加復審及考試考核,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外語、計算機等級證書、成績證明單、獲獎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學術成果;
(2)其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獲獎證書、學術成果;
(3)研究生必須提供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
應聘者應注意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如無法聯系不能按時參加招聘視為自動放棄。若因報名信息與實際不符,導致不符合應考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
(五)考試考核
(1)心理測試
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心理素質等綜合性素質。測試成績不納入總成績,僅作為參考。
(2)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崗位相關專業理論知識,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分值100分。
各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2。招聘崗位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不足1:2時,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法計算);不能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進入專業技能測試,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3)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分為試講、崗位專業實踐能力2個步驟進行,成績當場公布。
試講采取模擬教學的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對專業基礎知識的課堂運用能力、教學方法、教學技能以及教學態度等綜合情況, 分值100分。
崗位專業實踐能力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相關崗位專業實踐能力水平的綜合情況,分值100分。
專業技能測試成績=試講成績×60%+崗位專業實踐能力成績×40%。
(4)面試
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理論水平、專業素養、業務常識、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床應變能力等,分值100分。
(5)考試招聘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考生筆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6)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考官對考生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必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單項成績最后結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由學校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備案。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7)筆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進入體檢環節簽約人員的資格條件等,于考試考核環節結束后1-2個工作日內在學校人事處網站上予以公布。
(六)體檢
按照擬招聘名額,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體檢人員(當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若招聘部門或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并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缺額根據應聘崗位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一次性遞補。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學校結合心理測試情況,對擬聘用人員進行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和學習工作情況、現實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核,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一次性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確定擬聘名單及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有關事宜,可登錄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網查詢。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招聘人員。擬招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校園網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職稱、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擬聘用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等,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聘用審批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按規定程序送市教委審核,并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學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就業協議》和《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若不按時報到,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應屆畢業生及國(境)外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認證最遲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應聘條件的規定學歷、學位證書,并在聘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持上述證書(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需加持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報到,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限可放寬至2018年12月31日,否則視為不具備應聘條件,取消招聘資格。
聘用人員進入國家事業單位正式編制(附屬醫院招聘人員進附院編制),按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學校高層次及緊缺人才政策及優惠待遇詳見學校人事處主頁中的人才招聘專欄《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高層次及緊缺人才引進辦法》(http://www.sxyyc.net/html/18/rczp/17/11/998.html);附屬醫院高層次人才待遇具體面談。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解釋。
聯 系 人:楊老師 王老師 譚老師
聯系電話:023-58556816(學校) 023-58608810(附院)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1-2下載
1.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2018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2.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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