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季度重慶渝中區選聘區外優秀在職在編衛生計生事業單位人員9人簡章
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8-02-09 08:20:04
渝中區2018年一季度選聘區外優秀在職在編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渝中區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本區外選聘優秀在職在編事業單位衛生類專業技術工作人員。
一、選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選聘計劃
選聘區外事業單位在職在編衛生類專業技術人員9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情況詳見附件1)。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執行。
三、選聘條件和范圍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未受任何處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質。
3.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如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報名開始前一天。
4.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5.須取得崗位相關的任職資格和崗位相關的中級及以上職稱。
6.須為從事所報考崗位相關工作滿5年及以上的區外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人員,且近5年年度(聘期)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檔次(截止到報名開始前一天)。
7.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8.自愿在我區服務5年及以上。
9.須經現所在單位同意報考。
(二)選聘范圍
1.凡符合選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2.以下人員不屬于選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選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8年2月22日(周四)-23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點:渝中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渝中區和平路管家巷9號)706室(聯系電話:63765139)
2.報名程序及資格審查
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執業證、資格證、相關證明或獲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本人簡歷與業績簡介各1份。經資格審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1張,現場填寫《考試報名表》(由衛計委現場提供)。
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參加考試。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二)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
由區人力社保局、區衛計委同選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1.專業技能測試
各崗位擬選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2比例,未達到規定比例,相應遞減選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計算);無法遞減的,取消選聘。其中要求副高及以上職稱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按1:1開考。
若崗位擬選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10及以上比例,先進行專業科目筆試,筆試內容為選聘崗位相關的醫學知識。然后再按照選聘人數與報名人數1:10的比例根據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專業技能測試人選,若排序到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專業科目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采取病例分析或現場模擬診治等方式進行。
測試分值為100分,70分為基本合格線,測試成績當場公布。
2.面試
在達到專業技能測試基本合格線的考生中,按照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試人員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選聘崗位名額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照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專業技能成績須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
進入面試人員須提供加蓋工作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取消面試資格。
因被取消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渝中區人力社保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崗位且達到專業技能考核基本合格線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遞補,再次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分數為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若某一崗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該考生的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還須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當天同類面試方式的所有參加面試考生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成績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面試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各面試考官評判理由,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總成績=專業技能考核成績×60% +面試成績×40%(各項成績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體檢
體檢人選在該崗位專業技能考核和面試成績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當總成績相同時,則以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若上述成績相同,則報經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面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最終體檢人選。
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國家對體檢政策有新規定或進行調整的,從其規定。
體檢在區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重慶市渝中區人力社保局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研究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不再組織二次復檢。
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參加體檢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復檢)資格。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和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考察。考察以查閱檔案、個別談話、走訪工作單位等方式進行,主要對應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工作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規定執行。
因體檢、考察、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
(五)公示
選聘有關事宜,將在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按規定確定擬招聘人員。擬招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眾信息網按照相關文件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準考證號、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條件等。
五、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對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主管部門報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后聘用;對有嚴重問題并查實有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按有關程序及規定辦理轉聘及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考核。若未滿服務期解除聘用合同,解除人事關系,按聘用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紀律要求
選聘區外優秀在職在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附件5),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七、其他
本簡章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渝中區衛生計生委負責解釋。
報名、考務咨詢電話: 023-63765139(渝中區衛生計生委)、023- 63765137(渝中區人力社保局)。
附件:1-3下載
附件1:渝中區2018年一季度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選聘計劃
附件2: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附件3:同意報考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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